15日上午,中国第一个职业拳王熊朝忠衣锦还乡。在表彰大会上,熊朝忠的家乡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给予其7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另外还有企业向其捐赠了一套市场价值在七八十万左右的花园住房,马关县群众更是倾巢而出,争相目睹拳王的风采。 (1月16日成都商报)
从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出,熊朝忠的家乡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为熊朝忠的表彰奖励颇费了一番心机,然而笔者还是冒昧地认为,如果单纯地为了为弘扬“拳王精神”而砸以重金,倒不如改变一下宣传方式,多注重精神上的宣传而少些功利色彩,毕竟,过度关注其实是另一种过度消费,对熊朝忠本人的发展而言并非一定是好事。
诚然,对于贫困县来说,发展经济、改变落后状况是首要任务,而如何改变则各有各的招、各有各的计,马关县把重奖熊朝忠、弘扬“拳王精神”当作一个平台、一个媒介,希望借助其巨大影响促进经济发展,可以理解,但笔者不敢苟同,因为这违背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如果处在经济发达地区,如上海、江苏、广东等即使给予现金的现金奖励也不会有人说三道四,而对于马关县这样一个国家级贫困县来说,从捉襟见肘的财政里挤出75万元——这无疑是一笔巨款——重奖熊朝忠,给人的感觉是马关县不具备这样的底气,这也难怪网友对此颇多微词,毕竟吃饭财政还轮不到如此大手笔出场。
拍脑袋决策往往会带来失误。对于国家级贫困县马关县来说,对熊朝忠的奖励方式方法很多,完全可以不必动用县财政的钱,把这笔钱花在刀刃上,花在贫困家庭身上,花在脱贫致富上,笔者认为效果应该更好些。如果非要给予物质上的奖励,完全可以动员社会力量来解决,比如争取一些大企业的赞助等,因为已经有企业给予了资金、房屋等的奖励,那政府何乐而不为呢?
弘扬“拳王精神”可以,如果花重金来推行,则离题太远,因为,经济上的贫困决定了马关县没这个底气,如果硬要花钱,首先应该问问那些贫困人员答应不答应。(于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