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来到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考察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李克强强调,统筹“新四化”发展,需要平衡多方面关系。推进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目的是造福百姓和富裕农民。要走集约、节能、生态的新路子,着力提高内在承载力,不能人为“造城”,要实现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融合,让农民工逐步融入城镇。要为农业现代化创造条件、提供市场,实现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据1月16日中国网)
推进城镇化建设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但城镇化建设要遵循客观规律,要与生产力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相适应,循序渐进。不能想当然地人为造城,刻意追求城镇化速度,虚抬城镇化比率。
城镇化水平反映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从全球来看,城镇化的发展也是一种必然的趋势,是经济发展、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很多西方发达国家的城镇人口达到百分之八十、九十的比率。但这种城镇人口比率是社会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是随着社会进步自然而然产生的,而不是人为地去提高城镇化比率,让城镇人口虚浮提高。
反观我们当下很多地方,为了追求城镇人口比率,刻意地、强迫性地把农民转为城市人口,结果是城镇经济发展水平跟不上、相应设施跟不上、相应制度不完善,城市拥堵、脏乱差、素质低下。一些地方甚至在把农民变成城镇人口之后,农民仍然住农村、干农活、种庄稼,这岂不好笑?因此,城镇化虽然象征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高度发达,也是一种必然趋势,但也必须遵循一定的发展规律。盲目的不加限制的加快,必然会产生诸多社会问题,让社会付出巨大的代价。城镇发展需要理性、需要顺其自然、需要符合规律,而不应该揠苗助长。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科学推进城镇化建设是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选择。因此,要推动城镇化建设、促进城镇健康发展,就必须加快城镇经济文化建设,促进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文化发展水平、科技发展水平相适应,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构建合理完善的城镇体系。要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城镇容纳人口的能力和提供就业的能力,让城镇化水平高质、高效。
李克强副总理强调,要提高“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要走集约、节能、生态的新路子”、要“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这既对农业的基础地位给予了充分肯定,也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推进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目的是造福百姓和富裕农民。严格按照科学推进城镇化的要求,把提高城镇化的质量、把造福百姓放在第一位,才能促进城镇的合理健康发展,避免“人为造城”的尴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