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原中国兵工物资总公司化工公司副经理杨晓丽因涉嫌挪用公款、合同诈骗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在市一中院受审。起诉书显示,杨晓丽挪用的公款及滥用职权导致的损失,都流向了刘立新所在的张家港保税区贸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据1月6日《京华时报》)
以上提到的杨晓丽,案发前系原中国兵工物资总公司化工公司副经理。根据有关媒体的公开报道:杨晓丽任职期间,为帮助私企营业者刘立新(另案处理)周转资金,实施了三项犯罪行为,两次挪用公款2230万元。
官员因为违法乱纪落马,受到应有惩罚,本是无足挂齿的事情,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可是,杨晓丽案件却有其独特之处。她挪用公款,不是用来个人挥霍,而是要去“报恩”。即便是出发点不坏,但违背了党纪国法,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严肃处理。杨晓丽案件值得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引以为戒。
中国是个人情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往来很多时候都讲究个人情因素。一般是别人对你好,你就要想着对别人好,这叫做礼尚往来,否则就会被人说无情无义。这样的事情如果是放在一般的人情往来,那是再正常不过。可是,杨晓丽身为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挪用公款来报答所谓的恩人,就大错特错,根本的原因就是她手中的权力是国家和人民赋予的,不是私人物品,怎么能够用来私相授受?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一系列腐败案件被查处,一大批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有力地震慑了敢越雷池者。贪腐是高压线,这是被无数贪官落马的事实一再证明的道理。但是,纵然反腐声势如此浩大,还是有人落马。这当中有那种利欲熏心的人,也有看似落马原因很荒唐甚至让人哭笑不得的贪官,杨晓丽就是其中的一个。明知故犯,说到底还是心存侥幸所致,以为只要做得干净,就可以逃脱,然后事情就不了了之。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违纪的事情做了就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谁也救不了。
还是一个权力观的问题。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性质和党的根本宗旨决定了党员干部的公仆性质。既然身为人民公仆,就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此之外,别无其他。懂得手中的权力具有公有属性,不是私人物品,从而做到秉公用权,这是一个价值观和权力观的问题。无论因为什么样的原因,都不能滥用权力为自己办事,各级官员当时刻牢记。“落马”因“报恩”很荒唐,不望后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