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员工福利套取奖金153万元,向信贷客户索要100万元用于购房,购买8块劳力士、帝舵名表,却将30多万元的消费以购买办公用品的名义报销……12月14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受贿罪判处原广发银行珠海分行行长屈建国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查,屈建国贪腐金额高达3000多万元。(2012年12月15日新华网)
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这是国家公职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责任要求。但是,作为国有出资银行分支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作为从基层一步步干起来、受党培养多年的国家干部,屈建国在其位却不谋其政,不担其责,反而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收受索取不正当利益,贪污受贿近乎到了疯狂的地步,把银行当成了自家的“提款机”。如此贪腐成瘾的官员被判处“死缓”,实在是其罪有应得、咎由自取。党员干部应该具有的“正能量”被其严重“透支”。
信用“透支”。诚实守信,是做人之本,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本质体现,更是为官之道。尤其是对于银行系统的国家工作人员,成天与金钱打交道,更加应该诚信为本,恪守职业规范和行业规则,不拿原则做交易,不将信用抛脑后。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前文提及的屈建国,却在担任广发银行珠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期间,坑蒙拐骗,侵吞骗取国家资金、侵害损害职工利益、大肆受贿索贿,在获得巨额不正当利益的同时,也将其身上应该具有的信用严重“透支”,将自己送上了审判台、断头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带头讲信用,努力做“讲信用”的模范。很难想象,一个不讲诚信、不守信用的“一把手”干部,如何让自己领导的干部群众去讲信用,又如何能在公平正义的底线下做事为官,恐怕只会高高在上,当官做老爷,也很容易腐败变质。因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坚守诚信,绝不能让信用“透支”。
权力“透支”。干部不论大小,都有着一定的权力。但是,权力的使用,必须在科学规范有约束的范围内,绝不能滥用职权,使权力“出轨”或让权力“透支”。换句话说,权力必须受到有效的监督制约。否则,权力一旦失去监督与制约,便容易异化为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工具,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害,当然最终还是害了自己。前文提及的屈建国,身为一行之长,利用、滥用手中掌控的各种权力,疯狂为个人敛财,自己手中的权力处于一种无人监管、无人能管的境地,贪污受贿成了他为官理政的一大“嗜好”与重要“内容”。当然,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用来为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反而疯狂用来谋取私利,其到头来也必然要被人民拉下马。故此,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谨慎用权、规范用权,否则,一旦权力失控、“透支”,腐败堕落,最终失去的也就不仅仅是权力,而是自由乃至生命了。
道德“透支”。做人要有人品,为官要有官德。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我党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原则,同时也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素质灵魂。干部要做坚守道德底线的模范,要有坚定的政治品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要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大凡干部出问题,基本也都是在德上出了问题。一个道德滑坡、道德“透支”的干部,也不可能公道正派、勤政廉政。前文提及的屈建国,身为党的干部、人民的公仆,之所以疯狂贪污受贿,说到底,还是其道德品行有问题,或者说其缺乏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最起码的职业道德,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对于贪腐行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乐此不疲、纸醉金迷,被金钱所俘虏,成为了一个缺德、失德之人。道德“透支”,其实也就是生命的“透支”,是自掘坟墓、自取灭亡。所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将道德建设放在突别重要的位置,要始终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廉洁自律。
凡事讲究一个度。做人为官,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则、恪守基本的底线,不能将优秀的品质、起码的底线“透支”或“突破”。要分得清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要搞得明什么东西能拿,什么东西不能拿。把银行当自家“提款机”看似获得了巨额财产,但毕竟那是不义之财,到头来不但竹篮打水一场空,同时也失去了最最宝贵的自由与生命。要想当官就不要想着发财,每一个为官者都必须时刻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