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教授辛鸣在谈到十八大报告所提“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这一要求时指出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一个问题,他说:“党员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确有一些党员干部总认为自己比普通群众高出一筹,把自己局限在一个小圈子里,自觉不自觉地流露出自己和群众是不一样的优越感。不客气地说,卸掉他们的职务、级别,有时候他们观察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如普通群众”。(据11月27日人民网)
其实辛鸣教授说到的问题,在很多党员干部中是一个实实在在存在的问题,这并非贬低党员干部,而是严肃地指出了这种问题的普遍性和危害性,对于存在这种问题的党员干部来说,应该引起警醒。不客气地说,一些党员干部卸掉他们的职别、级别、身份,去掉他们的权力,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多少,是否比普通群众处理问题的能力强,答案恐怕并不乐观。这确实是值得每一个人深思的问题。
事实上,一些党员干部整天忙于文山会海、忙于文件资料、忙于接待安排、忙于交朋结友,这大大减少了他们深入基层和普通群众交流的机会,更很少有机会亲身参与问题的解决和处理。一些政府官员利用职务、身份和权力,通过行政权力可以处理很多问题,但这种利用公权来解决问题的方法,实际上与党员干部个人能力关系不是很大。当然,有效利用行政权力解决问题也是一种能力,但这并不能证明个人能力和个人魅力、以及真正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多强。
因此,党员干部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提高深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防止本领恐慌,避免只会坐办公室不会下基层,只会动笔、动口,不会动手实践的尴尬局面。不仅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更要有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协调矛盾、解决纠纷的能力,有现场操作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这种能力的拥有,不仅仅需要较强的理论知识,更需要扎扎实实通过亲身实践、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动手去实际解决各种复杂问题。敢于和能够在没有任何权力、没有任何职位、没有任何身份的情况下,用自己的智慧、能力、魄力、经验把一些问题处理下来,这才是真正有能力的表现。
我们常常看到,很多党员干部因自己是一名公务员而感到自豪,甚至可以说有一种“优越感”。但实际上这种自身优越感只是一种职位和身份上的“优越感”,可以说是工作轻松、稳定、生活有保障的优越感,也可以说是手中握有公权而产生的优越感。当然,这种公权被一些人私用,为自己谋私利,就更会产生一种享乐的“优越感”。毫不客气地说,这种优越感没什么意义,也得不到任何普通群众的尊重。卸掉职位、身份和权力,将什么也不是,甚至还会被老百姓戳脊梁骨。由此看来,身份地位并不代表荣誉,位高权重也不见得就高人一等,更不代表就能赢得尊重。只有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常怀为民之情,用自己的素质、智慧、能力、情感为老百姓办实事。只有全面提升个人魅力,才能赢得真正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