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湘潭市“长株潭一号公寓”交房延期,业主要求退款却被要求缴纳违约金。湖南经视记者采访时被该项目负责人连扇耳光,强抢机器。该负责人、湘潭市人大代表唐水平放言:“你别说是湖南省,就是超出湖南省的范围,我谁都不怕!”(11月24日人民网转自湖南电视台)
在这个“牛人”辈出的时代,几句雷语本来不足为奇。然而,当各级人大代表推荐选举进入关键时刻,各地人大、政协“两会”大幕即将开启的大背景下,湘潭这位人大代表一边扇人耳光、一边暴出“谁都不怕”的粗口,却显得格外的刺耳。
人大代表是一种神圣的职务。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或间接地选举产生,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理选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其素质修养、言行举止都受到公众的关注。应当肯定,各级人大代表的素质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在不断提高,广大代表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中正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但也无庸讳言,少数人大代表在能力素质、履行职责等方面还差强人意,与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比较大的差距。
近年来,不时有人大代表因违法乱纪见诸报端。从某些人大代表以代表身份阻挠执法,到高举红色的“代表证”殴打年老保姆,再到个别代表恬不知耻“找小姐”,直至狂妄叫嚣:“我是人大代表我怕谁?”……种种劣迹,严重败坏了人大的声誉,亵渎了代表的形象。反思这些现象,少数人大代表素质上的“三低”令人堪忧,拉响了人大代表素质的警笛。
文化素质低。据了解,有的基层人大代表仅有初小文化程度,他们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之甚少,对什么是代表、代表该干什么、代表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等基本问题不清楚或一知半解。有的缺乏当家作主、参政议政能力,对收集和整理群众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力不从心,或者是知情不足,碰到具体问题吃不准、拿不下,提不出真知灼见,总是人云亦云、“依葫芦画瓢”。有的一届代表当下来,一言未发,一案未提,致使群众的意愿诉求得不到及时反映,群众关心的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
政治素质低。有的“代表意识”淡薄,缺乏政治参与热情,不理解人大代表是一种国家职务,认为人大代表仅是一种“荣誉”称号,意识不到或者没有完全意识到这是人民对他的信任,没有把执行代表职务当成一种使命和责任,优越感多于责任感。有的觉得行权履职既没有报酬,又耗费精力,费力不讨好,因而对代表工作不主动、不积极,敷衍了事,能推就推。在履行代表职责中,常常是会前不调查、会中不审议、会后不传达,有代表之名,无代表之实,到头来开会是“代表”、散会是“老表”。
道德素质低。有的担任人大代表的动机不纯,当代表是要给自己加上一顶“桂冠”,借以骗取他人信任,为谋取私利打开方便之门。有的思想品行低下,利用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当特殊公民,违法乱纪,胡作非为,大搞伤害群众感情和利益的事。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一些私营业主腰包鼓起来以后,或出于进一步牟利的需要,或出于谋求政治和社会地位,眼睛盯上了“人大代表”这笔政治资本,削尖脑袋往各级人大里钻,将代表职务作为接触上层领导、建立人脉关系的“入场券”,作为企业的“护身符”和无形资产,走所谓“红顶商人”之路,就此埋下腐败的祸根。
替民代言,为民请命,是人大代表的本分。践踏民权,祸害百姓,终究为人们所不齿。各级组织要切实把好人大代表的出入关口,对品行不端的代表“清理门户”,把无德无能的人挡在“门外”,给人大代表队伍正本清源恰逢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