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昌蓮
11月18日晚,四川省宜賓市林業局造林科科長盧某帶隊到江安縣驗收造林項目,江安縣林業局晚間安排工作接待。宜賓市林業局造林科工作人員譚某喝下約一斤白酒,其后身體出現不適,送醫搶救無效死亡。相關責任人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多人被免職。(見本報今日一版報道)
一名林業局工作人員因飲酒過量致死,堪稱是一次慘痛的“意外事故”﹔而參與陪酒的眾人,被嚴肅處理,更是一次“意外事故”。
事實上,這場酒局,即便是不發生“喝死人”事件,也顯然是違紀的。明知道違紀,一些公職人員仍要拼命地聚眾酗酒,與其說這是一種為工作不怕犧牲的悲壯情懷,不如說是對公款吃喝的過度依賴。
然而,公務酒“喝死人”,除了反思作風建設之外,更應反思酒文化的迷失。
中國的酒文化歷史悠久,因此,法律沒有禁止成年公民飲酒,也不禁止公職人員飲酒。也就是說,公民飲酒,既不為法律所禁止,也為傳統和風俗民情所接受。真正的酒文化在坊間,人們或舉杯獨飲,或眾人推杯換盞,不問酒的出身,無關飲酒者的身份,哪怕是幾元錢一斤的散裝“農家樂”,大家照樣能夠喝出鄉風和民情,喝出淳朴、濃厚的文化味來。然而,酒一旦端上了公務接待、甚至公款吃喝的餐桌,便失去了文化的味道,凸顯出權力的烈性。
在一些地方,酒已經不僅是一種文化的產物,而成了勾兌感情和業績的工具。“感情深一口悶”,為了維護與上級的關系,不得不逞強酗酒﹔考核變考“喝”,驗收變“宴”收,能夠“酒精考驗”成為各類接待人員和基層行政人員必備的工作能力。公務酒喝死人並非普遍現象,但是喝壞了黨風喝壞了胃,一些公務人員酒后失德失態的事件屢次發生,身體健康也經受侵蝕,工作狀態萎靡不振。
在中央八項規定和整治“四風”的高壓之下,制度和監督發揮重要作用,基層“酒風”得到極大改善。經過一段時間適應和良好習慣的養成后,我們應該形成健康向上的酒文化,就是要關心他人和自己的健康,以適度飲酒為標准,反對和杜絕飲酒過量和酗酒。寬容以待,尊重別人不飲酒的選擇,應該是酒文化的必備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