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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日報評論員:讓法治中國走向正確軌道

——二論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

2014年11月14日13:49   來源:甘肅日報

正確的方向,堅強的政治保証,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關鍵所在。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鮮明宣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根本制度基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行動指南。這一核心要義,指明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前進方向,確定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根本遵循。

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把黨的領導貫穿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隻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做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

堅持黨的領導,必須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具體體現在領導立法、保証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上。一方面,要加強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籌協調,健全黨領導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完善黨委依法決策機制,發揮政策和法律的各自優勢,促進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互聯互動。另一方面,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提高領導干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領導干部要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不得違法行使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在走什麼樣的法治道路的問題上,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釋放出正確而明確的信號:“依法治國,我們將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唯一正確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體系、制度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必須從我國基本國情出發,同改革開放不斷深化相適應,總結和運用黨領導人民實行法治的成功經驗,圍繞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推進法治理論創新,發展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體現社會發展規律的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依法治國提供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建設法治中國,要汲取中華法律文化精華,借鑒國外法治有益經驗,但決不照搬外國法治理念和模式。

隻有堅持正確的方向,法治中國才能邁向光明的坦途。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定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宏偉藍圖,廣大干部群眾特別是各級領導,要保持清醒頭腦和堅定立場,不為噪音雜音所擾,不為錯誤思潮所惑,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全面深化改革、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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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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