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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評論員:全面提高平安建設法治化水平

2014年11月04日11:21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全面提高平安建設法治化水平

11月3日,深化平安中國建設會議在湖北省武漢市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中央綜治委主任孟建柱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

深化平安中國建設會議是中央政法委、中央綜治委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結束后召開的第一個重要會議,會議主題與四中全會精神一脈相承、緊密相關。各級各地政法綜治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把貫徹落實深化平安中國建設會議精神與貫徹落實四中全會精神結合起來,把平安中國建設與法治中國建設結合起來,全面提高平安建設法治化水平。

貫徹落實深化平安中國建設會議精神,全面提高平安建設法治化水平,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全會精神上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是指導新形勢下法治中國建設的綱領性文件,各級各地政法綜治部門要以全會精神為根本遵循,把平安中國建設放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大局中謀劃,要把法治作為核心價值追求,自覺運用法治思維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之間的關系,把法治方式貫穿於平安建設全過程,充分發揮法治對平安建設的引領和保障作用,提升平安建設水平。

貫徹落實深化平安中國建設會議精神,全面提高平安建設法治化水平,要堅持把依法辦事作為基本要求。四中全會明確提出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這體現了依法治國的核心要義。黨員領導干部隻有帶頭信法、用法,才能引導廣大人民群眾敬法、守法。政法綜治干部作為平安建設的骨干力量,既要嚴格公正文明規范執法,依法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社會秩序﹔又要主動引導群眾遵守法律、理性維權,自覺通過法律渠道表達訴求,運用法律武器維護權益,以實際行動弘揚法治精神,維護法治權威。

貫徹落實深化平安中國建設會議精神,全面提高平安建設法治化水平,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破解難題。面對改革攻堅期、矛盾凸顯期對社會穩定提出的新挑戰、帶來的新課題,要充分發揮法治穩預期、固根本、利長遠的作用,使法治真正成為社會轉型期的穩定器和壓艙石。新時期的政法綜治工作要針對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善於從法律層面思考問題,在法律框架內研究解決辦法,使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與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統一於法治的旗幟下,不斷提高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法治化水平。

貫徹落實深化平安中國建設會議精神,全面提高平安建設法治化水平,要始終把增強全民法治觀念作為平安建設的基礎工程。人民群眾的法治觀念是平安建設的基礎,隻有夯實基礎,平安建設才能駛入良性運行軌道。四中全會提出要在全社會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新時期的平安建設要以培育全社會法治信仰、倡導契約精神、樹立規則意識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推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建立政法干警、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行為懲戒機制,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

法治是立國之本、固國之基。破解社會穩定難題,深化平安中國建設,必須依靠法治。貫徹落實深化平安中國建設會議精神,緊緊圍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總目標,牢牢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要求,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堅持問題導向、法治思維、改革創新,全面提高平安建設法治化水平,不斷推動平安中國建設取得新成績,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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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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