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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報:“管一個市,還管不了法院?”

——“走出法治觀念誤區”系列評論之二

2014年10月22日08:57   來源:解放日報

原標題:“管一個市,還管不了法院?”

一位在基層做過書記的領導干部曾不無憂慮地說,有一次,有人想讓他干預一起法院審理的案件,他回復說,這是法院獨立審理的案子,自己無權干涉。結果這位請托人拍著桌子吼道,“全市都歸你管,法院還能不聽你的?”這位干部說,自己當時背脊發涼,“你說要搞法治,但別人卻不信。”這位領導干部對於法治的堅持難能可貴,而他遭遇的這件事情,恰恰說明在很多人身上存在的矛盾現象:平時大談法治,但事情到了自己身上,人治思維又佔了上風。

手頭還有幾例,與上述例子的根源有共通之處——

某部門開出一罰單后突然被問及,請問你們聽証過嗎?於是,該部門匆匆安排聽証。結果又被涉案當事人發現,在進入正式聽証前,該部門連最起碼的聽証前應執行的告知程序都執行得不完整。相關公務人員被質詢時答得妙:原來開罰單前要聽証的啊?!原來聽証前還要告知的啊?!

還有某市一位市委書記,在接受隨訪時對記者大談特談加強法治的緊迫性,尤其是領導干部帶頭守法的重要性。而下車后指揮拆遷,卻大手一揮,把這個拆了,把那個拆了,沒有規程,完全隨現場“即興發揮”。

由此聯想到,在很多時候,我們不缺程序、規則、法律條文,但是不少干部事到臨頭,卻是大手一揮、大筆一揮,壓根忘了權力的緣起與邊界。或許有點夸張,但卻極有可能是事實:多少張隨隨便便開出的罰單背后,就有多少個迷迷糊糊的“法盲”!在這些“法盲”的眼中,法律只是用來管束老百姓的。對於自身,好一點的是選擇性執法,於己有利的就依法辦事,於己不利的則規避法律﹔差一點的,腦子裡根本沒有法治這根弦,完全一副“天大地大,老子最大”的做派。

法治是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運行和治理方式。大到國務公事,小到個人言行,都必須在法治的框架下運行。而要立起一個現代意義上的法治中國,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建設必須是一體的,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需得到同步的推進。在此過程中,依法行政是政府為全社會樹立的法治示范,任何一個公職人員都應成為知法、懂法、守法的先鋒,成為推動全民守法的關鍵力量。不懂法、不守法,談何為民為公?不嚴格執法,僅將依法行政視為“權宜之計”、“外部要求”,談何將法律內化於心、外化於行?

大量貪腐案件的發生,固然暴露出相關制度、規則背后的漏洞,但其中最根本的,還是對法律法規置若罔聞,腦中缺乏法治意識。沒了這根筋,怕是知法也不會懂法,學習再多法理,也當它是擺設。遇到事情,就會習慣性地用行政思維去決策,用行政手段去干預。長此以往,法的權威性何在,公職人員的表率作用何在?在工作中遇到問題,若沒有最起碼的法治意識,又如何真正將“依法治國”、“依法行政”落到實處?

“法者,天下之准繩也。”依法治國,就是要從根本上改變人大於法的傳統弊病。無論是司法獨立,還是“政府職能轉變到哪一步,法治建設就要跟進到哪一步”,法律是不以任何人意志為轉移的硬標准,有著普遍剛性約束力,這是法律公正性的本質要求。唯有明確這一點,法才不會成為紙上條文,法治意識才會真正扎根人心。(柳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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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袁璐、楊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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