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真性情”的官員,我們當然要肯定。但連這樣的官員,過去都習慣於酒場吃請、收禮送禮等,說明一些地方過去官場陋習之重。反腐要針對大貪大腐,也不能放過小貪小佔。
看到網上一則假冒鳳凰衛視主持人梁文道名義發起的“二十萬懸賞清官”帖,“檢察官何文凱”在他實名認証的個人微博裡,噼裡啪啦敲下這段話:“我缺錢,我對二十萬感興趣,請樓主組織人扒我,然后幫我討要二十萬!”(據《中國青年報》)
盡管是個山寨的“懸賞清官”,但有官員敢於挺身“領賞”,並不惜為之晒家庭財產,這份勇氣本應讓人敬佩。可還是有不少網友始終保持懷疑態度,對該官員“窮追不舍”,讓他頓生“被孤獨重重包圍”之感。對這樣一個歡迎被“人肉”的官員,網友為啥不懂得“珍惜”呢?
原因或許也不復雜。在很多人的心理預期中,“清官”都得是海瑞、焦裕祿那樣的,不僅“清”得一貧如洗,還和官場不良風氣格格不入。可這位檢察官顯然不是這樣,家裡有兩房一車,條件遠超一般民眾,就算拋開家庭條件不論,官場作風方面也並非無可指摘。
在八項規定推行之前,何檢察官公車開著,100多平米的辦公室坐著,喝酒應酬不含糊,迎來送往也少不了“土特產”……從這些簡單的勾勒,我們大致可以推斷——這樣的官員,太嚴重的貪污受賄或許沒有,但佔點公家便宜、收點“土特產”,大概也是習以為常。說其貪污腐化,那是嚴重了,但要說是“清官”,恐怕還談不上。
事實上,他本人也覺得自己“的確算不得清官”,說“應戰”網友並非標榜清廉,而是要“掃除謠言”,但進而晒房產、汽車、愛人單位等信息,說明他其實對自己的清廉程度,還是頗有底氣的。
這底氣一方面可能來自八項規定出台之后,他確實比過去“清”了不少﹔另一方面可能是在官員心目中,佔點公家便宜、收受點土特產之類,屬於“你拿我也拿、你干我也干”的官場慣例,哪能算“貪官”呢?不是“貪官”,自然也就離“清官”不遠。官員晒完財產還遭質疑,重要原因或許就源於官民之間對“清官”的理解不同。
對於“真性情”的官員,我們當然要肯定,在現實環境下能高調晒財產,相對而言一定是更“干淨”的。但連這樣的官員,過去都習慣於超標使用辦公室、酒場吃請、收禮送禮,說明一些地方過去官場陋習之重。這些看似“小節”之處,同樣是違規,同樣敗壞官員群體形象。反腐要針對大貪大腐,也不能放過這些小貪小佔。
輿論一直呼吁推進官員財產公開,這位官員以個體公開的試驗証明,財產公開能杜絕大貪大腐,但要確保官員在細微處也符合民眾的“清官”期待,還要更多周密的制度安排。以接受贈送“土特產”為例,價值多少是合情合理,超過什麼標准就算違紀,必須有更精確的法規。
□敬一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