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記
一筆扶貧款從市到縣被侵吞40%,從縣到鄉又被克扣40%﹔一張小農機具秧盤的國家補貼2毛5分,農技站就克扣1毛8分,站長還要貪3分﹔一個售價數百元的骨灰盒,民政干部也要拿15元回扣……扶貧辦、農技推廣站、民政局……近年來,腐敗現象正向一些人心中的“清水衙門”蔓延,有些部門甚至成了腐敗“重災區”。看似“邊角碎料”,但積少成多,這種腐敗行為侵害的是民生政策的“紅利”和基層群眾的利益,危害不可小視。(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9版)
一些地方的“清水衙門”成腐敗重災區,並不是單純的腐敗問題。用報道中相關專家的話說,因為“許多民生資金是救濟款、救命錢,這些腐敗行為傷害的是最底層的百姓,嚴重侵蝕了國家政策和政府的公信力。”所以,清水衙門看似不大的“小腐敗”,亦有嚴肅審慎對待的必要。
和被熱議的“小官大貪”現象一樣,清水衙門成腐敗重災區的事實告訴我們,針對所有領域和層面的權力監督制約,絕不能以大小、輕重、緩急區別對待。
因為歷來的經驗告訴我們,任何形式針對權力監督和制約的鬆懈與漠視,都會換來出乎預料的報復性貪腐反彈。包括村官在內,動輒涉案幾千萬元甚至上億元的“小官大貪”,我們見到過很多次。而簡單分析這些案件便能發現,正是因為監管的慣性缺失,正是因為監督的常態缺位,才導致這些“芝麻大”的小官,不斷膨脹為“碩大無朋”的巨貪。
道理類同。用報道中的話說就是,與土地、礦產等領域單個項目動輒數千萬乃至上億元的金額相比,一些“清水衙門”經手的都是小項目、小資金,平日受到的關注和監督少,部門審批成了“一支筆”“一言堂”,滋生出腐敗行為乃至窩案也就不足為奇。
但以“反腐大計”計,不管是“小官大貪”還是清水衙門成腐敗重災區,“不足為奇”絕不是一直容忍的理由。以此而言,在“打老虎”“拍蒼蠅”的同時,相關方面亦應有關注清水衙門腐敗等“捉蚊子”的具體行動。原因很簡單,如果說中紀委兩月嚴查4名“自家人”,是為了杜絕反腐“燈下黑”,彰顯的是反腐決心的話,用更細致、更嚴苛的制度完善,筑起針對所有層面和領域的不留死角的制度反腐籠子,更對應著公眾嚴懲身邊腐敗、不留腐敗死角的殷殷期待。
報道中有基層干部稱,防治類似領域的腐敗,還必須加大相關財政資金的監管,要晒財政補貼的“明細賬”,增加透明度,防止被截留﹔同時,優化干部激勵和考核評價機制。這樣的建言可謂一針見血。但必須看到,這些建言目前而言還只是一種建議。這就要求,相應的頂層設計能在切實增強發現問題、分析問題的敏銳度的同時,亦能不斷提升將敏銳反應轉化為迅捷有力行動、力促問題解決的能力。因為還是那個簡單的道理,針對所有層面和領域的權力監督制約,均做到了一視同仁、不留死角,“小官”哪有機會成為“大貪”,清水衙門又何以成腐敗重災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