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揚子晚報:蘭州水污染事件中幫倒忙的“表彰本能”

2014年04月21日11:21   來源:揚子晚報

原標題:蘭州水污染事件中幫倒忙的“表彰本能”

  4月18日,蘭州召開市委常委擴大會議,通報蘭州市“4·11”局部自來水苯指標超標事件應急處理進展情況。會議認為,在“4·11”局部自來水苯指標超標事件應急處置上,蘭州市的認識態度嚴肅認真,指揮調度嚴謹有序,應急措施科學到位,各方行動堅決果斷,處置效果明顯(4月20日《蘭州晨報》)。

  這已經不是當地政府就水污染事件進行第一次“自我肯定”了。早在事發之初,當民眾對污染信息公布“遲到的24小時”產生質疑時,當地官方就曾公開回應稱“蘭州市政府在整個事件的核實認定、應急處置、信息披露方面是及時的、准確的、嚴肅的”。遺憾的是,當政府沉浸在這種“自我表揚”中不能自拔時,輿論卻總是並不買賬,甚至相反:表揚越高調迎來的噓聲越多。從新聞后的跟帖看,這一次似乎也不例外。

  是輿論不夠理性,故意唱反調嗎?當然不是。筆者覺得,在“蘭州應對”中,面對事故,政府不合時宜的“自我表揚與肯定”,非但沒能為自己贏得輿論,反而以一種令人反感的方式和可憎面目,嚇走了很多輿論支持,這恐怕是事故留下的又一個教訓。

  實事求是地說,蘭州市政府在處理這場水污染事故中,表現盡力效果明顯,是頗有些可圈可點的。但問題的關鍵是,事故就是事故,它與不可抗力的“天災”不同,而是多多少少都有“人為”的因素,這次蘭州水污染,不是已明確存在當地產業布局不合理、水廠自流溝“超期服役”、政府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嗎?也正因此,事故面前沒有“成功”可言,因為它畢竟已經對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了危害。應對得當,是政府的“本分”﹔應對不當,是政府的失職,所以面對事故,政府無論做的好壞,都沒有“自我表揚”的資本,隻有義務進行反思、改進、提高。如此才能有效防止下一次事故,同時這也才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該秉持的基本理念。

  但在現實中,很多地方政府面對事故,卻總是對反思充滿排斥與惰性,對自我表彰有著天然的本能與沖動。這幾乎成了一種習慣性通病。山西王家嶺礦難,當地政府竟然籌劃將其作為獻禮片搬上銀屏﹔大連石油管道爆炸,相關部門還沒處理人,就先開表彰會,不都是這種反思惰性與表彰本能的體現嗎?這次“蘭州應對”,當地仍然抱著“自我表揚”的本能不放,顯然是其雖盡心盡力,卻始終走不出道德窪地的關鍵所在。

  由此看,面對事故災難,政府除了全力以赴的行動,還要有坦誠謙遜的心態。決不能像“蘭州應對”這樣,始終將做出的成績挂在嘴上,卻對存在的問題避而不談。要想取信於民,就須放下成績,緊盯問題,時刻反思錯誤、差距、不足,努力做一個謙恭、謙遜、謙抑的為民政府。 (河南 郭兵)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黃策輿、謝磊)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