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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日報:“倒逼官員拋房”未必純屬想象

李國民

2014年04月03日08:52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倒逼官員拋房”未必純屬想象

  據媒體報道,近期部分大中城市出現豪宅、別墅等二手房動輒降價幾百萬元的非正常“拋售”的現象。專家認為,這與不動產登記和住房信息聯網的推進以及反腐力度加大有一定關系,住房信息聯網能讓反腐線索浮出水面,一些官員因此不得不急於拋售。對此,4月1日某報發表評論稱,“倒逼官員拋房”純屬一廂情願的幻想。

  筆者認為,即便媒體的報道和專家的解讀沒有披露“具體、有名有姓的個案”,“也沒有數字統計和權威信息的支撐”,但據此就斷然否定“官員拋房”現象的存在,未免過於武斷,邏輯上也難以服人。

  凡事皆有因果。在房價基本穩定甚至呈上升趨勢的情況下,忽然出現“動輒降價幾百萬元”的非正常“拋房”現象,背后必有隱情。結合當前的反腐形勢和政策走向,將其與“倒逼”和“官員”聯系起來解讀,在邏輯上講得通,在事實上存在高度可能性。要排除這種可能性,必須指出其邏輯謬誤,或用事實來証偽,而不能僅靠“或是房產中介為忽悠人買房而制造的噱頭”之類更加缺少根據的猜測去臆斷。

  前述評論一方面承認“倒逼”論在邏輯上講得通,另一方面又認為,“倒逼”的猜想低估了官員的智商,也高估了住房信息聯網的反腐功能。理由是官員不會愚蠢到將房產都登記在自己名下,在這種情況下根本無從調查;同時,即使住房信息實現聯網,普通人也不能查別人的房產信息,其倒逼官員的功能非常有限。筆者認為,說官員不會把房產都登記在自己名下,這沒錯;但要說因此就無從調查,那絕對低估了執法司法機關的辦案能力和水平。對官員親屬、情人等特定關系人財產狀況的調查,始終是執法司法機關查辦腐敗案件著力的重點,否則,前述評論中提到的那些把房子挂在情婦或親屬名下的“既有腐敗案”,恐怕也就無從偵破了。普通人確實無權查別人的房產信息,但執法司法人員不同於普通人,因辦案需要查詢官員的財產信息,是法律賦予他們權力,住房信息一旦聯網,必將為其辦案提供極大便利,不是作用有限,而注定會成為反腐利器,這也正是聯網在一些地方遭遇阻力的原因。正如前述評論所說,“在這麼多年腐敗與反腐的攻防戰中,很多貪官早已有了強大的反偵查能力”,既然如此,他們怎麼可能天真到以為把房子挂在他人名下就可高枕無憂的地步呢?房子搬不動挪不走,遠不如金錢便於藏匿和轉移。在反腐力度不斷加大、房產信息聯網呼之欲出的背景下,“拋房”極有可能成為貪官隱匿罪証的當務之急。

  評論不過是一家之言,筆者斤斤以辯,絕非為逞一時口舌之快,而是想提醒有關部門:不要放鬆對“拋房”現象的警惕。好端端的房子何以要降價數百萬急於出手?“拋房”的真正主角究竟是誰?查清這些問題,說不定能順藤摸瓜,挖出“大老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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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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