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銘生
近年來,因征地而起的流血沖突事件屢屢進入公眾視線,一些暴力拆遷事件背后,有著事關開發商、地方政府的暴利作祟。一些地方官員因強拆而獲綽號,如“季挖挖”、“孫善扒”、“李拆城”、“耿拆拆”……(《京華時報》3月30日)
因在成都大力推進拆遷而被坊間稱為“李拆城”的李春城﹔被老百姓稱為“季挖挖”的原南京市長季建業﹔原河南省政協副主席孫善武在擔任洛陽市領導時,被群眾稱為“孫善扒”﹔時任普洱市委書記,將“同意搬遷大大地好,不同意搬遷大大地壞”語錄挂在嘴邊的“拆遷大佐”沈培平……這些綽號背后,透露出當地市民強烈的憤懣與怨氣,也折射出百姓權利的貧困。
按理說,一座城市該不該挖、扒、拆,怎麼挖、扒、拆,其決策的程序應該是先征求民意,再走集體決策,甚至要走人大程序進行審議,但為什麼某些地方有時一個市委書記或市長,就能決定一座城市建設與管理的走向?隻能說,“季挖挖”、“孫善扒”、“李拆城”這樣的官員權力過大且不受任何約束,百姓的權利則過於式微、貧困。不受約束的權力,必然會張狂,甚至會吃人。
多年來,一些地方不僅上演了語不驚人死不休的“雷語”,也上演了“極盡能事”的拆遷悲劇,令人一再錯愕。譬如,“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強拆是我們在全世界牛X的資本”﹔“不強拆,知識分子吃什麼”……這些“雷語”折射出一些官員已習慣於把自己打扮成正義的化身,每每先聲奪人地強調這樣一個行政理念——強拆有理、強拆有利﹔凡是反對拆遷的,就是社會經濟的“絆腳石”,就是對抗政府。
至於拆遷悲劇,更是觸目驚人。強拆的鬧劇,將一些被拆遷戶的權利、法律的尊嚴一次次碾壓。或許有人認為,拆遷橫行的根由有二,一是畸形政績觀在作祟,與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有關﹔二是,暴利驅使。一些暴力拆遷事件背后,有著事關開發商、地方政府的暴利作祟。
更重要的原因在於,人性與民意、法規政策束縛不住個別官員強拆的手,其根源在於違法亂行政幾無成本。在層層政績渴求的時代背景下,一級級地方政府幾乎都對土地財政有著天然的渴求,對GDP數據有著本能的追求,所以,同級和下級有違法拆遷行徑乃至強拆出憤怒的民意時,涉事官員往往不僅少有被問責的,反而會被認為“有魄力”、“有作為”而被包庇甚至提擢重用,像“季挖挖”、“孫善扒”、“李拆城”皆是,都是在民意的怨怒中不斷升遷,而他們的倒台,卻的確與曾經的強拆並無直接關聯。
可見,杜絕強拆,問責強拆官員,關鍵還在於還權於民,讓百姓的權利堅挺起來,有資本去對抗混亂行政的權力。否則,即便被拆遷戶手持憲法,肩扛國旗,也無法阻止推土機的肆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