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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西都市報:城管吃霸王餐,調查還須更可信

2014年03月18日10:45   來源:華西都市報

□舒銳
  近日,昆明一城管科長被指常在轄區一家夜市吃霸王餐,一次在與攤販發生沖突后,証件還遺落在了對方處。相關視頻在網上曝光后,很快引發熱議。雲南省昆明市五華區委、區政府官方微博“昆明五華發布”消息,當地政府就“城管科長吃霸王宵夜”一事作出說明,經過調查,均無攤主指証有吃飯不付錢的情況,望媒體客觀公正,辦事處也會加強作風建設。(3月17日中新網)
  要客觀公正地評價並處理該事件,前提是讓媒體和公眾掌握真實、透明、可信的真相。而目前當地官方所公布的信息和之前媒體所曝光的還是有著一段距離。
  首先,官方稱“涉事科長確實存工作時間以外酒后失態情形”。這也許和攤主所反映的並沒有本質矛盾,但“酒后失態”的表述未免有些過於輕描淡寫。根據先前報道,“段姓攤主表示,近日幾名男子在經營期間與其產生糾紛后,表示要收走她的攤位。”前往執法對象的攤位吃飯,這本就是瓜田李下之事,更何況拿出執法証對之相要挾?這顯然並不是“酒后失態”所能概括的。
  其次,報道針對的是“一群人”,而到了調查結果這兒,咋就成了“一個人”?對此,當地須給出合理解釋,究竟是否存在其他人,他們又在其間扮演了怎樣的角色?
  再者,調查組稱走訪了12家夜市攤攤主,並無攤主進行指証。這種調查方式之下,沒有攤主出來作証是不難理解的,畢竟以后還要繼續與這些執法者打交道。其實,在報道視頻中,已經有攤主明確指認該科長吃霸王餐,並詳細描述了具體細節。
  最后,長期吃霸王餐在本質上屬於索賄行為,相關調查本應由檢察機關行使。在本次調查中,不能少了檢方身影。為了保障公正性,可以由昆明市檢察院指定其他轄區檢察院全程跟進。
  無論該事件調查結果如何,整個社會至少需要形成一個共識,執法者到執法對象處進行消費,都應該採取回避的態度,至少應該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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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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