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子慶
一方面要強調權力與責任的對等性,隻有將責任義務跟手中的權力有機結合起來,在行使職權時才會格外嚴格、謹慎,從而不辜負群眾的期待﹔另一方面要健全針對權力運行的問責機制
正在舉行的武漢“兩會”上,“建立權力清單制度”的議案引發強烈關注,多達119名人大代表聯名提出要市級政府部門晾晒權力清單。議案起草人之一、市人大代表程一方說,近年各地政府都在簡政放權,但民營企業撞上“玻璃門”、“彈簧門”的抱怨屢見不鮮。“核心的體制問題是沒理清政府的權力,到底什麼可以做”(1月9日《湖北日報》)。
依法行政的前提是權力運行的公開,如果權力隱秘起來,依法行政自然無從談起。令人欣慰的是,關於武漢建立權力清單制度的問題,武漢市市長唐良智在上月召開的政府常務會上就已明確表示,2014年武漢將晒出權力清單,壓減政府權力,理順行政體制。如此看來,武漢建立權力清單制度,可謂下有所呼、上有所應。
所謂權力清單,簡單說來就是依法優化和公開權力運行流程,逐步形成權責清晰、程序嚴密、運行公開、監督有效的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機制,以有效解決權力運行中存在的不作為、亂作為、權責交叉、多頭執法、相互推諉、監管缺位、暗箱操作、權力尋租等突出問題。這個清單一旦示眾,意義很大。
權力運行在一些時候傾向於在較為封閉的環境內完成,適當保守權力運行規律是某些掌握權力者的習慣。2013年7月2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武漢主持召開湖北省領導干部座談會時說,轉變作風就是要打破圍城、玻璃門和無形的牆。這一要求,就是要讓群眾知道政府在干什麼、該干什麼,而不是讓權力在群眾監督的盲區中運行。
一旦權力清單生成,人們便可較為明朗地知道政府以及公職人員除了當好人民的公仆外,還有沒有其他權力。進而言之,權力清單用好了,不僅有利於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規定了權力在誰手上、有什麼權力、該怎麼用權,還有利於從源頭上反腐防腐,例如,群眾有事知道找誰辦、如何辦、什麼時候該辦結,自然就用不著到處托關系了。
需要提醒的是,武漢要做一份出色的令群眾滿意的權力清單,還必須將其做得更像是一份責任清單。例如,我們光知道一個官員有什麼權力還不夠,更要搞清楚他有什麼義務,以及用權不當的后果。具體說來就是,一方面要強調權力與責任的對等性,隻有將責任義務跟手中的權力有機結合起來,在行使職權時才會格外嚴格、謹慎,從而不辜負群眾的期待﹔另一方面要健全針對權力運行的問責機制,一旦權力越位、錯位、失位,就施以嚴肅追責。畢竟,很多事實証明,隻有權力而無嚴格的追責機制,就會出現職能退化或者權力濫用。
總之,權力透明、干淨,權利才有保障。一個成熟的法治社會,公眾對政府權力及其運作洞若觀火應是一種常態。在對武漢積極建立權力清單制度報以掌聲的同時,筆者更是希望責任清單也及時跟上﹔唯有責任如影隨形,才能更好地確保各種權力運行不逾規制、造福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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