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碧澄
中國科學院院士王正敏被昔日學生舉報涉嫌學術抄襲、科研成果剽竊、院士申報材料造假等問題,最近,王正敏2005年增選院士時推薦他的7名院士當中的4名推薦人向中國科學院寫聯名信,要求中科院對王正敏予以除名。
按理說4名院士知錯能改,好像也該表揚兩句,但仔細想一想,今日的尷尬又能怪誰呢?不正是昔日一種“好好先生”思維之下,放棄了自己推薦信所承載的責任擔當,才造就了今日的尷尬嗎?
發表聯名信的院士說,“當時隻看了推薦材料,並沒有審查《增選 候 選 人 論 著 目 錄 附 件 材料》……”這話讓人哭笑不得。為什麼遴選院士的時候,需要已經當選院士的推薦制度?就是因為院士在學科內更專業,他們知道學術水平該怎樣判斷,他們能分辨那些學術成果有沒有分量。怎麼可以連參選的材料都不審查,怎麼可以“聽人家說好”就跟著說好?
“推薦”,是非常神聖的一件事兒。別人相信你的推薦,是相信你的信用,相信你的權威,相信你的江湖地位,相信你能夠負責任地做出一個鑒定。但老實講,國人“推薦文化”還是非常羸弱的,經常面子高於一切,好話遮蔽真話——考碩士考博士,隨便拉個“副高”以上的人就寫下滿紙溢美之詞﹔找工作求職,推薦時說得天花亂墜,看材料完全就是個無所不能的“超人”﹔別人出書“聯袂推薦”,上綱上線無限度夸大,神乎其神,等到讀者看了大呼上當才罵“推薦”成了“太賤”……
健康的推薦文化,是一個良性社會的必需品,它是“陌生人社會”裡非常節約成本的一項制度安排。大家都不覺得“推薦”需要尊重事實、責任第一,反倒覺得這就是一個做好人拉關系的“走形式”。結果是什麼?結果真就是讓“推薦”淪為形式。希望此番沸沸揚揚的“院士推薦尷尬事件”能給大家當頭棒喝,讓全社會都能帶著敬畏之心,重新審視“推薦”二字的要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