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夙偉
市民袁阿姨被“猜猜我是誰”的電話欺騙,給陌生賬戶匯款1.5萬元后,發現上當並報警。民警及時聯系銀行凍結在湖南開戶的賬戶,但錢款無法取回,除非是破案抓到嫌疑人或找到開戶身份証的主人取消凍結。詐騙賬戶的凍結有效期為半年,因此民警每半年就要去一次湖南,幫袁阿姨鎖定賬戶,前后去了七次,花費約3.5萬元。( 1月6日《東方早報》)
這是最明白不過的一起詐騙案了。受害者袁阿姨在轉賬后幾分鐘就明白自己受騙了。然而,按照規定,銀行無法凍結對方賬戶。根據《刑事訴訟法》,凍結外地銀行賬戶,必須由兩名民警持法律文書和工作証前往開戶行辦理,而凍結一次的有效期是6個月。
顯然,如果銀行和警方按部就班地“依法行事”,袁阿姨的錢也很難追回。“相比之下,騙子取走騙來的錢款堪稱神速:一般錢款到賬后5分鐘左右,騙子就能通過網銀把詐騙賬戶裡的錢分解到數十個賬號裡,每個賬號一般不超過2萬元,再分別從ATM機提走卡內現金”。
袁阿姨的被騙款能被追回,警方稱,“除了民警鍥而不舍,更要歸功於運氣”。但諷刺的是,最關鍵的因素,還是一開始銀行工作人員的“違規操作”,正是在袁阿姨的強烈要求下,銀行工作人員暫時凍結了對方的賬戶,才保住了后來被追回的騙款,如果按規定操作,騙子早已得手。
據警方介紹,美國為了應對電信詐騙,規定轉賬當事人可以對自己的轉賬行為提出異議,還有權立即凍結賬戶。為防止這一規定帶來銀行轉賬業務的混亂,美國法律同時規定,對自己轉賬提出異議或凍結賬戶的,需要承擔因此帶來的法律責任。而在中國,相關的法律並不健全。
顯然,正是“相關的法律並不健全”,不僅自縛了手腳,也讓騙子得以“大展手腳”。“每年接報的電信詐騙案件中,能破案的隻佔少數,追回贓款的少之又少”。而且,即使是追回的贓款,也如花3.5萬元追回1.6萬元,耗費了驚人的成本。也因此,應對電信詐騙的愈演愈烈,以不變應萬變的“相關的法律”如何“健全”,已是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