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 舸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土資源部副部長、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王世元介紹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主要數據成果。環境保護部土壤狀況調查結果表明,中重度污染耕地大體在五千萬畝左右。下一步為解決土地污染問題,國家每年將拿出幾百個億治理修復。(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7版)
5000萬畝耕地已經遭受嚴重污染,為此要付出的代價是每年出資數百億來治理,而何時能“治愈”更是充滿了未知數。然而,更大的問題在於,如何保証暫時還沒有被嚴重污染的耕地不步其后塵?
據國土資源部介紹,這5000萬畝受污染的耕地主要集中於長三角、珠三角,東北老工業基地,還有湖南一些重工業集中區域的流域內。可以說,5000萬畝耕地中重度污染,與當地的產業結構和發展布局密切相連。這不僅僅是一個棘手的環保問題,亦是一個有關產業結構的經濟問題和既定目標約束下的政績難題。正是這種功能和使命不盡相同的目標糾葛,才有了當下不無尷尬的耕地污染困局。就此而言,治理修復5000萬畝耕地,以及更重大的保住18億畝耕地紅線,相關目標欲實現重大突破,就一定要坦誠面對這樣的制度結構和歷史成因,就需要在多重目標互相交織纏繞的現實處境下,找出更具效能的系統性回應。
基於此,必須承認,全國范圍內,尤其是珠三角、長三角等地區加快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盡快降低重污染和勞動密集型企業對於土地的排污壓力,當是系統性解決方案中的根本之策。當然,這一策略的背后,首當其沖的,應是GDP主義漸次退場的理念和政績考核之變。
其次,之前各地也在斥巨資治污,但高投入與低成效形成了鮮明對比。要保証“百億治理污染耕地”不偏離它的制度設計初衷,有幾個要點是不可忽視的。一,相關政策設計和資金使用流向,必須在一個開放、公開和透明的平台上進行。相關部門必須本著公正及節約財政資金的目的,妥善合理地設計相關預算及運行程序,並交由人大審議。二,一年投入數百億治理污染耕地,不僅僅只是環保和財政部門的事情,還應該涵蓋更廣泛的會計審計、環保技術、社會賢達、媒體人士、公眾代表等范疇,治理過程應該全方位接受媒體監督,接受公民個人及社會組織的監督。為了保障這種監督的有效性,必須預設相應的環節和端口,以體現環保治理項目的公共性和“為民治污”的真正內涵,讓民意評價在治污過程中能效發揮最大化。三,百億治理污染耕地的最終效果,也必須放置在一個透明公開的平台上來進行,這麼多錢投下去,是否真正達到了預期目標,考核是不是真的能通過,一定要接受專業部門的評議,還要接受社會公眾的考評。
長期以來,包括耕地在內的環境污染困局,歷經各地多年高投入整治依然惡性循環的成因,有著超越純經濟意義和環境意義的復雜合力,那麼,耕地治污格局的鑄造,也必須有嶄新的治污邏輯與作為、更具效能的系統回應才行。尤其是“百億治理污染耕地”不能再走投入管理不善、缺乏科學評價體系的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