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亮
不幸烏龍,都是無心之失,可以理解。可如果在本該為民生福祉,殫精竭慮,不容絲毫閃失的公權領域,也出現“烏龍”,恐就非無心之過這麼簡單了。先是前段時間,湖南一女子,隻因丟失的身份証被冒用,就被錯認為是在青海犯案的被通緝人員。
公安部早就明示,身份証遺失無需挂失,冒用者及審查部門擔責。雖青海警方后已道歉,責任人被停職30天。但隻因警務人員核實不力,無心之失,就讓人無辜受累,身心受創,這種烏龍造成的各種顯性和隱性傷害,不是道歉賠償就能消弭的。
讓人憂心的,還有烏龍在繼續發生:近日新聞“廣西錯發准生証續:超生撫養費將由責任人賠償”。這個“烏龍”后果更嚴重。計生部門已道歉擔責,因其工作有誤,6月發准生証,11月收回。此時人家已懷孕幾個月,一個烏龍証,或涉“生死攸關”的問題。除影響一家人的烏龍証,昨天更受關注的是影響一城人的“烏龍令”:天津環保部門連夜通知限號,交管稱通知晚不執行。想必都還記得,一周前天津突然傳出“16日零時起實施搖號與競價相結合”的限購令。當晚天津各4S店通宵達旦幾乎將庫存車售罄。
近年,這種“半夜雞叫”的政令,經常讓民眾叫苦不迭。有些公共事件官方發布會或重要消息,都刻意選擇凌晨,甚至選周末凌晨公布。似就為躲避媒體和輿論的注意力。這次半夜環保限號令,連交管都撂挑子了。限號令變烏龍令。神仙打架,百姓看戲。兩部門扯皮,看似狗血,實則悲哀。皆為公權部門,都連最基本的互通有無,通力協商都沒有,更何況,那些將媒體和民意視為假想敵的“半夜雞叫”政令發布者了。
不管是抓錯人,發錯証,還是有令難行,所有官方“烏龍”,歸結一點,都是瀆職卸責的懶政做派。其實隻要各部門各司其責,本本分分干好本職,這些鬧劇都可避免。可惜,這個前提似乎總是不成立,所以才一再出現愁容對烏龍的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