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俊國
4月6日,因模仿《喜羊羊與灰太狼》動畫片情節,江蘇兩個孩子被同伴綁在樹上點火燒成重傷。日前,被嚴重燒傷的孩子將點火同伴及動畫片制作公司告上法庭。江蘇省連雲港市東海縣人民法院剛剛對此案一審宣判。《喜羊羊與灰太狼》的制作公司,也就是被告廣東原創動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承擔原告損失的15%,賠償原告三萬九千多元。(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8版)
因為模仿《喜羊羊與灰太狼》中的烤羊情節,兩名兒童被玩伴點起的大火嚴重燒傷,而與這起傷害事件並無直接關系的制片方,被法院判處承擔15%的責任。一樁看似尋常的案件逐漸畫上了句號,但由此帶來的反思不可輕易停止。
首先,制片方應當深刻反思。動畫片深受兒童歡迎,它本身是一門學問、一種藝術,任何一家負責任的公司,都應當考慮兒童的實際情況,充分揭示可能產生的風險。但就近年來的動畫片來看,可謂良莠不齊、泥沙俱下,《喜羊羊與灰太狼》中的“烤羊”、“煮羊”、“平底鍋打人”等情節,《熊出沒》中的“見鬼”、“臭狗熊”、“去死”、“笨蛋”等臟話,讓人倍感暴力和粗俗﹔受到爭議的《虹貓藍兔七俠傳》,更是因內容過度暴力而被央視停播。這一切,都在迫使動畫片制作方審視自己的理念、方法,將責任擔在肩頭,而非棄之腦后。
其次,家長也需自我反思。在兒童燒傷同伴的事件中,作為監護人的父母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未成年人的監護權是義務,更是責任。在不少國家,如果父母將12歲以下子女單獨留在家中而發生意外,輕則會失去監護權,重則會受到審判。但在我國,很多父母雖然懂得“不讓兒童獨處”的道理,知道有義務和責任為孩子提供監護,但在執行起來常常陷入“知易行難”的怪圈。
同時,該反思的還有教育者。必須承認,兒童心智尚未成熟,模仿是他們的一種基本學習方式。當動畫片的暴力情節呼嘯而來的時候,教育者在做些什麼呢?或是簡單粗暴地予以禁止,或是將其定義為“弱智影片”,對兒童的行為不予理睬,這顯然不是睿智的做法。“教育,要先走進孩子的心靈。”隻有當教育者蹲下身子,以孩子的視角審視這個世界的時候,才會明白孩子的所思所想,而后“對症下藥”給予適當的引導。
“兒童是祖國的花朵,更是世界的未來。”要讓他們健康成長,絕不只是家長、老師的努力就能實現的,這不僅需要政府部門、社會組織通力協作,拿出切實可行的措施,幫助那些有心無力的家長解決孩子獨處的難題,更需要文化部門創作生產更多優秀精神文化產品,引導孩子們在良好的文化氛圍中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