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因遭曾先后任海南、湖北兩地副省長的孟某指控詐騙,25歲成都女子李靖瀾投案,事后被取保候審。今年5月13日,她被海南白沙縣警方再次以涉嫌詐騙刑拘﹔16日被當地檢察院批捕,並在17日起訴至法院﹔18日當地法院作出判決,以詐騙罪名成立對其判刑。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二審判決,認為該案一審判決程序違法,撤銷一審判決並發回重審。
公檢法拘捕訴判,1周完成,辦案如此“神速”,讓人生疑。畢竟在當下,刑事案件超期審理的情況多見,“快捕快訴快判”的案例卻很少。
當地法院當天立案,次日就宣判,既沒按《刑事訴訟法》第151條規定的,將起訴書副本及時送達被告方,也不給其律師庭審辯護准備時間,太詭異。再者,當地檢察機關沒認真審理,就提起公訴,也存在程序紕漏。我國對提起公訴的條件有明文限定:嫌疑人犯罪事實已查清﹔証據確鑿充分﹔依法應追究刑責。可在該案中,涉事檢察官都坦承,警方提供的案卷資料“部分存在瑕疵”,真相沒查明就支持公訴,談何公允?而且,此案審理也不適用簡易程序。
司法機關如此“神速”辦案,不是神話是笑話。值得思忖的是,當地公檢法為何會“步調一致”,罔顧程序正義,意欲草草結案?
結合該案的具體背景,不難發現端倪:從“受害者”孟某履歷看,他疑似某位已因嚴重違法違紀而落馬的官員。或許近年他已出獄,但眾所周知,有些“老虎”雖被打倒,余威猶在,許多貪官落馬后,其權錢資源、人脈圈仍在。該案辦案程序異常,孟某是否涉嫌給當地司法系統施壓,干擾辦案,也很可疑。
對當地公檢法而言,在定案罪証不足的情況下,不是疑罪從無,而是錯判,這留下未竟之問:當地公檢法一條龍“神速”辦案,是否在給一位曾經落馬的官員背書?
而今,二審法院已摁下“司法糾偏”的按鈕。但光發回重審,顯然還不夠:這一“神速”辦案的背后,有無貓膩,仍然需要深入調查。如有發現,則應循跡溯責,依法追責。□仲鳴(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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