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新聞發言人姚宏文10日說,用藥要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輸液”的原則。這是國家衛生計生委等部門聯合制定的合理用藥十大核心信息之一。(12月11日《華商報》)
提出“合理用藥十大原則”,主管部門既有規范醫療機構的行醫與用藥行為,防止和規避過度醫療現象之心,更有彰揚合理用藥知識的科學性和權威性,減少虛假、錯誤信息誤導公眾之意,其制度善意毋庸置疑。不過,在醫療行為日趨功利化的當下,合理用藥信息如何變為人們科學就醫的現實,有關部門又該採取怎樣的措施,保証“能肌注不輸液”的原則落實,無疑成為人們的關注焦點。
在當今醫療現實中,動輒讓患者“打點滴”的情況並不鮮見,過度醫療仍是人們詬病看病貴的症結所在。醫療行業是關乎民眾生命健康的特殊行業。人們去醫院看病就醫不同於到商場超市購物,缺乏更多的話語權和選擇權,是什麼病、用什麼藥、掏多少錢,採取何種醫療方式,幾乎全憑醫生一句話。因此,“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輸液”的用藥原則,很大程度上應該是說給醫務工作者聽的,是否真正落實到位,同樣取決於醫生的良知與醫德。
反觀當下的醫療現實,盡管近年來醫療改革的呼聲不斷高漲,但醫療機構並沒有真正回歸到替患者著想、為百姓保健的公益屬性。在醫院生存並未擺脫自收自支、自我發展的現行體制下,追求利益最大化已成為崇尚過度醫療、排斥合理用藥的最大推力﹔不徹底打破“以藥養醫”的經營模式,沒有醫療與用藥脫鉤的涇渭分明,“合理用藥”難免淪為叫好不叫座的宣傳口號。
“是藥三分毒”的道理人所共知,但急功近利的思維卻讓人們模糊了對用藥安全的矜持與理性。患者期盼“好得快”,醫生追求“盈利多”,雙方對“輸液”的青睞不謀而合。踐行“合理用藥十大原則”,既要通過深化醫療體制改革,完善對醫療機構支持、制約與責罰的配套措施,增強醫生對過度用藥“說不”的底氣與自覺,也要通過普及醫療保健常識,讓民眾擁有拒絕過度用藥的明智與理性,強化對合理用藥信息落實的有效監督。
“合理用藥十大原則”是普及保健常識的宣傳信息,更應成為醫療規范的剛性制度。隻有相關部門將這些原則信息切實融化為藥物合理應用的長效機制,其決策善意才能真正成為好事辦好、惠民利民的民生現實。(張玉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