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必須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立的改革根本目的,著眼於公平正義,旨在使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充分彰顯出共產黨人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順應了全國各族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新期盼,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
“公平正義比太陽還要有光輝”。改革開放35年的不平凡歷程証明,隻有讓發展成果公平共享,改革大業才能凝心聚力﹔隻有讓人民幸福安康,中國才能在現代化道路上穩健前行。任何一項重大改革,都必須從人民利益出發,站在人民立場上把握和處理。如果不能帶給百姓實實在在的利益,改革就失去了意義,也不可能持續。唯有尊重人民意願,以人民滿意為標准,改革的每一次推進、每一次突破,才能夠最大范圍凝聚共識,才可以最大程度匯聚合力。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和人民群眾廣泛新期待,如何讓更多人從改革舉措中受益?如何讓更多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答案就在:公平、正義。這不僅在於,改革越深入,越要觸及深層問題,越要維護群眾利益﹔更是因為,尋求“最大公約數”,維護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公平是核心、體系是保障、推進是根本。
公平正義不是空中樓閣,其最主要的決定因素是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回顧寧夏改革開放以來的發展,正是這些年我們取得的諸多成就,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提供了堅實物質基礎和有利條件。但是,不能否認的是,發展進程中,我們還將面臨許多不平衡不協調的問題,而現有發展水平上,不少有違公平正義的現象也將不同程度存在。如果不能在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同時,帶給老百姓實實在在的利益,如果不能創造更加公平的社會環境,甚至導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義,也不可能持續,社會和諧穩定也將難以保持。
正因為如此,在全面深化改革進程中,我們既要緊緊抓住經濟建設這個中心,進一步把“蛋糕”做大,為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奠定堅實物質基礎﹔又要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把“蛋糕”分好,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既要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作為一面鏡子,審視我們的各方面工作,做到哪裡有不符合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問題,那裡就需要改革,哪個領域哪個環節問題突出,那裡就是改革的重點﹔又要緊緊圍繞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深化社會體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進共同富裕,推進社會領域制度創新,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學有效的社會治理體制,確保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
千裡之行,始於足下。隻要我們順應民心、尊重民意、凝聚民力,把握公平正義價值導向,不斷回應人民群眾新期盼,就一定能把建設和諧富裕新寧夏的藍圖變為美好的現實,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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