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愚
日前有網友爆料,陝西國企西安經發集團車改后,正職最高每月可享受5300元補貼,而2013年西安市最低工資標准為1150元,光車補一項就是它的近五倍。而該國企副總經理卻回應稱:“比原來節約很多”。(12月4日《京華時報》)
此前溫州車改,最高檔交通補貼為3100元,為當時全國最高。可跟西安該國企比,仍“弱爆了”。涉事企業負責人稱,該車補標准“比原來節約很多”。這或許不假,削減“特配專車”,代之以車補,從成本上掂量,也許確實能節省不少。實質上,以領補貼的方式取代配專車,走貨幣化車改路線,也是時下車改的常見路徑。而衡量其效果的重要依據,就是對比之前有無節省公車支出。
盡管說,在當下,之於車補標准,國家並無規定,而“適度”表述也略顯含糊,但對於其合理性,卻不乏評價體系。若無強效約束,淪為“掌勺者自己盛飯”,恐怕很容易變為公職人員福利。事實上,車補高不高,完全能有個評估指標,如參照當地薪酬水平、交通成本、用車頻次、之前專車支出等。也隻有綜合權衡,顧及民意,而非自己單向拍板,制定的車補標准才能合乎民心。
該國企車補標准是怎麼制訂出的,就眼下看,尚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國企屬性決定了其車補須“適度”發放,契合程序正義和政策規定:首先,補貼辦法的制訂,必須杜絕自個說了算的現象,而應有多方制衡,聽取員工、民眾意見,並將方案報批﹔其次,在具體標准上,既要實現財力上的節省,也要顧慮到它對社會的連帶影響,充分醞釀、廣征民意。
西安該國企的高額車補,難免給人間接加薪的猜疑。它若是單方制訂,則其合理性必然存疑﹔若它已通過審批,亦有必要追問,是誰拍板的?借車補名義變相創“薪”,說到底是偽車改。而真正的車改,也絕非是從“公車浪費”到“濫發補貼”的置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