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目前採用 “新人新辦法”,實行“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與職業年金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按照規定,深圳新進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職期間,與企業職工一樣,按照一定標准繳納養老保險。目前,購買養老保險的標准為每月工資的21%,其中單位繳13%,個人繳8%。(12月3日《人民日報》)
萬事開頭難,深圳開了這樣一個好頭,我們不妨給深圳一些鼓勵的掌聲。如果全國其他地方政府都能和深圳一樣,從今天開始、從現在開始著力於打破“財政養老”的體制,之於社會公平,也具有很大的意義。
“羊毛出在羊身上”。而深圳市政府也答應廣大公職人員“待遇不降”是改革前提,這意味著此次改革離最終目標還有一定距離,但是,眼下的問題是,“財政養老”與現代政治文明相悖。打破我國養老體制“雙軌制”是一件具有裡程碑意義的大事,是有劃時代意義的,對於全國和各地方政府打破養老體制“財政供養”的改革而言,既具有試點意義,又具有表率作用。從長遠來看,破除“財政養老”有利於降低納稅人的負擔。
而且,告別“財政養老”,之於剔除特權,也是有極大的意義。如果公職人員和企業人員一視同仁,那所謂的身份和特權優勢,也將不復存在。公務員熱,或許就會慢慢降溫。(文/王傳濤 圖/趙國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