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海峰
如果說,在中國教育領域有什麼改革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話,那麼高考必定是其中一項。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有關教育改革涉及許多方面,但公眾最關心的還是高考改革問題,因為這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是教育改革的關鍵領域。
《決定》關於高校招生考試改革主要有以下幾點: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加快推進職業院校分類招考或注冊入學。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探索全國統考減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語等科目社會化考試一年多考。
對於高考制度改革,我們首先應該認識的是,高考制度雖然好,但再好的制度實行久了都會出現弊病。考試制度必須與時俱進、不斷改革,才能適應社會的發展,發揮出強大的作用,才具有長久的生命力。
中國高等教育系統龐大,不同學校的辦學層次、目標定位不同,決定了考試選拔模式不同。考試錄取方式應該與辦學的多層次性、多類型性相適應。一張高考試卷既要選拔科技、學術精英,進入北大清華等名牌學校,又要選拔高技能勞動者,進入高職院校學習,很難同時兼顧,因此才會提出分類入學考試。推進職業院校分類招考或注冊入學,將其與本科院校的報考分離出來,可以有效減輕報考或申請高職院校學生的壓力。
不過,公眾最關注的還是“探索全國統考減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語等科目社會化考試一年多考”。這句話包含三個方面的內容,也是影響面最大的內容,三個方面互相聯系:外語走向社會化等級考試后,自然等於減掉了一個傳統意義的高考科目﹔減少全國統考科目,就相對比較可能實行文理不分科。
可關鍵的問題是,到底要減少到多少科目?這是一個重大而復雜的問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應覆蓋高中學習的所有或大多數科目,在全面推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之后,高考應該考幾科?科目不變的話基本上還是保持原樣,科目太少的話,很可能造成學生進一步偏科。因為即使高考隻考一科,對那些想考上一流大學的考生而言,學習負擔仍然不可能減輕下來。
因而筆者認為減少統考科目、不分文理科,需要在一定范圍內試驗,確實具有可行性之后,才宜全面鋪開。要實現高考改革的目標,仍然任重而道遠。
(作者系廈門大學考試研究中心主任、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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