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一目標深刻反映了改革發展的趨勢和要求,綜合考慮了國際國內的形勢和條件,回應了人民群眾的期盼和關切,為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應有之義。當前,面對世情、國情、黨情的深刻變化,面對愈發艱巨復雜的轉型發展任務,面對人民群眾的殷切期待,我們隻有全面深化改革,把制度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堅持以實踐基礎上的理論創新推動制度創新,才能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為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勝利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各領域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國家治理能力則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治理體系搭建好了,治理能力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了,國家和社會才能和諧穩定,充滿活力。因此,全會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既豐富了我國現代化目標體系,也抓住了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根本問題,具有鮮明的時代特色、豐富的時代內涵。按照這一目標全面深化改革,必將實現各項事務治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把各方面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國家的效能,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我們一定要站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高度,以發展的眼光、聯系的觀點、系統的思維來認知把握,確保全面深化改革沿著正確道路前進。
實現總目標,必須把握好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線圖。要深刻領會中央《決定》中提出的“六個緊緊圍繞”,從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方面,搞清楚改革的路子往哪走、怎麼走。要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使各項改革舉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實施過程中相互促進、在實際成效上相得益彰,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實現總目標,必須把握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時間表。中央《決定》提出,到二○二○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完成《決定》提出的改革任務,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我們的改革要按照這一時間表來謀劃和安排,制定出符合中央精神和我省實際的總體實施意見,規劃好每一步改革的目標任務,對於每年干什麼、取得什麼成果,都要一一進行謀劃,確保時間、進度、成果協調統一。
目標引領航向,目標凝聚共識。我們相信,隻要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刻把握深化改革總目標,從各個領域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就一定能更好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匯聚起磅礡的力量,不斷譜寫改革開放偉大事業歷史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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