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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報:機關“老賴”(漫畫)

2013年11月20日09:49   來源:西安晚報

原標題:機關“老賴”

在廣東湛江,包括市局辦、市(縣)單位和鎮政府等在內的上百個黨政機關,沒有執行法院生效判決的“欠債”高達18.5771億元。目前,湛江市召開了黨政機關執行法院生效裁判專項積案清理工作會議,著手清理積案,要求在今年12月31日前,責任單位將拖欠款項全部償還完畢。(11月19日《人民日報》)

按理說,“衙門賴”是不應存在於法治社會的。政府行政機關擁有的權力是公民賦予的。因此,政府及公職人員必須成為依法治國進程中的守法典范。而“衙門賴”現象說明,某些公權力脫離了法律平等的底線,成為了特殊階層。可以想象,如果公權領域內“執行難”化解不了甚至形成了“破窗效應”,法律權威和尊嚴受到極大挑戰,就會嚴重影響公眾的法律信仰。

如何才能消弭“衙門賴”?我以為,需要法院執行機制和政府監督機制同心協力。一方面,法院在執行生效判決中,必須要動真格的,如對“衙門賴”進行信用跟蹤。另一方面,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應同期介入政府機關的債務運作,責令黨政機關必須按照“誰舉債、誰負責”的原則按期清償債務。

總之,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生效裁判是人民法院行使國家審判權,運用法律審理具體案件的結果。生效裁判能否執行,關系到法律尊嚴的揚抑,也關系到社會的和諧穩定、誠信建設。同樣,上梁不正下梁歪,這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了。可想而知,如果黨政機關、政府官員不嚴格守信,民眾又該如何呢? 文/沈峰 圖/王成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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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方蕊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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