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勇
近日,黑龍江省公布一份作風整改的成績單——嚴肅查處547起頂風違紀案例,通報424人、調離崗位7人,對一名喝酒致陪酒人死亡的副省級干部,給予留黨察看一年、行政降級的處分。其中,“副省級干部喝酒致陪酒人死亡”更是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11月10日《新京報》)
副省級干部喝酒致陪酒人死亡,被留黨察看一年並行政降級,這似乎充分說明了當地作風整改不僅拍蒼蠅還敢於打老虎。但再仔細看看,卻發現這又是一個“不見人”的處理通報——這個喝死陪酒人,被留黨察看一年並行政降級的副省級干部,到底是誰呢?
公開的作風整改,本應有公開的處理和通報,但如今,被處理人卻成了通報上一個模糊的“副省級干部”,這實在讓人如鯁在喉憋得難受。難道,公布處理結果也要為領導避諱嗎?其實,縱觀這份整改通報,不僅這個“副省級干部”隱去了姓名和具體職務,就連整改的總體成效,也都是一些看似清晰實質模糊的數據——嚴肅查處547起頂風違紀案例、通報424人……這些頂風違紀的案例到底是些什麼事情,被處理人都姓甚名誰,是什麼職務?公眾一概不知。
對於違紀案例的查處,人們不僅要知道整體數據,更要知道這些案例的具體情節以及被查處者的姓名和職務。這不僅是政府信息公開的義務,也是滿足民眾知情權的必然要求。
其實類似的通報形式早已屢見不鮮——通報食品抽檢結果,隻見“多少種食品不合格”,整治醫療紅包,隻見“共上繳醫療紅包若干”……總之是隻見治理的工作成績,卻見不到具體的人和事。說輕了,這是習慣於擺成績,說重了,這就是對民眾知情權習慣性的漠視。這種工作作風也需要好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