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官要為民干事,所謂“在其位、謀其政”。做不做事,做什麼事,體現一名領導干部的黨性修養、人格品德和價值追求,也是衡量為官從政是否稱職的重要標准。
領導干部手中握著權力,做好事實事,做推動發展、造福百姓的事,就會受到群眾擁護和贊成;做壞事錯事,做弄虛作假、違法亂紀的事,輕則害人害己,重則禍國殃民,貽患無窮。古人雲,“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就是告誡我們,行事必須要堅持原則,明白什麼事可為、什麼事不可為,切忌胡作非為、為所欲為。對領導干部而言,要時刻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心中時刻有盞“紅綠燈”、有杆“秤”,知所懼、知所循、知所守,以公仆之心、公仆之情秉公用權,不為私欲所動,不為私情所困,不為私利所惑,做到為民務實清廉。
為官做事,要做為民親民的事,不做違背民意、脫離群眾的事。我們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就要“撐起身作傘,為群眾遮風擋雨;俯下身為牛,為人民鞠躬盡瘁”,多做順民心、解民憂、增民利的好事善事。焦裕祿、孔繁森、郭明義,還有我們重慶的冉紹之、鄧平壽,他們在本職崗位上竭盡全力去做關系群眾利益的事,他們是踐行黨的宗旨意識和群眾路線的典范,是我們學習的榜樣。我們做決策、干工作、促發展,都要牢固樹立群眾觀點,心系群眾、為了群眾、服務群眾。決不能不問民意、不顧民情、不講實際,做傷害人民感情、損害群眾利益的事。否則,就會背離民望,失去民心。
要實實在在地做事,不做沽名釣譽的事。為官者務實還是務虛,展現的是品行、是作風、是黨性。事業是干出來的,不是吹出來的。要“靜下心”埋頭苦干,“扑下身”真抓實干,說實話、辦實事、求實效。決不能為圖虛名,而做表面文章、搞“政績工程”、玩“花架子”,決不能貪大求洋、嘩眾取寵,口惠而實不至,這樣表面看似轟轟烈烈,實則華而不實,不僅勞民傷財,還會延誤發展、埋下隱患。
要多做打基礎、利長遠的事,不做急功近利的事。一個地方的發展,不可能一蹴而就,要一屆接一屆不懈奮斗、接續努力。要有“隻顧攀登莫問高”、“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境界,甘當“鋪路石”,對當前有成效、長遠可持續的事就要大膽去做、放手去干,對當前不見效、長遠有幫助的事也要科學謀劃、積極推動。但決不能好高騖遠、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去做竭澤而漁、寅吃卯糧、違背規律、禍害子孫的錯事。這樣,即使一時風光,終究也經不起歷史和實踐的檢驗。
要清清白白做事,不做違規違紀的事。遵紀守法,是一個人應遵循的基本道德規范和行事“底線”。作為領導干部,要求理應更高更多,其中政治定力至關重要,不能有絲毫懈怠。就是要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講政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終保持清醒認識,在大風大浪面前始終站穩正確立場,在各種誘惑面前始終筑牢思想防線。要“守法紀”,對憲法、法律常懷敬畏之心,遵紀守法,廉潔從政,防微杜漸,嚴於律己,做到行所當行、止所當止。要“尊道德”,揚善抑惡、褒優貶劣,一身正氣,做問心無愧的事。決不能罔顧法紀道德,為私欲、為人情做有損黨和國家利益的事,做損公肥私、損人利己的事,做有違公德、有傷風化的事。隻有始終堅守原則和“底線”,慎欲慎微慎獨,才能真正做到“干干淨淨做事,清清白白為官”。
領導干部要自覺內正其心、外正其行,低調務實、少說多干,積極作為、勇於擔當,努力做一個有利於國家和民族,有助於地方發展,受人民真心擁戴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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