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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違停罰單,就不能因台風而免?

2013年10月09日08:26   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違停罰單,就不能因台風而免?

據報道,台風“菲特”來襲,為了避開低窪地帶,不少溫州市民把車從車庫移到人行道,結果被貼了罰單。不少車主發問:“台風天的違停罰單能免嗎?”行政執法部門答復,違停不利於搶險,不會暫停處罰。

台風天私家車違停,確實違反了道交法,但並不是所有人行道上的違停,都會給搶險工作造成不便。市民在選擇違停地點時,出於本能,會選擇不易出現險情的地段。在此情境下,日常的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就要讓步於公民的緊急避險權。

退一步講,出於保護民眾私人財產安全的考量,台風來襲前,有關部門需要發布哪些公共場所可臨時停車的公告——這種公共服務事前缺位,卻對所有違停貼單處罰,於情於理不合。

同樣是面對暴雨或者台風天,北京、武漢、杭州等地或者不貼罰單、停止電子眼攝像抓怕,或者是罰單作廢。浙江蒼南縣的做法是,在台風過境后首先通知違停車主將車開走,一定時限不開走的才予處罰。北京市在去年7·21特大暴雨中,更是明確表態:在突發災害降臨時對違停車輛貼罰單是錯誤的。

這也表明,在突發災害中道路交通執法權應該讓步於公民的緊急避險權﹔還有,突發災害中處罰不能“風雨無阻”,相反,公共服務和信息溝通才是第一位的。就溫州違停罰單事件而言,自我糾錯的唯一路徑,就是免除處罰,從中檢點事前公共服務的不足,並引以為戒。

□燕農(高校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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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方蕊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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