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 生

李法明/圖
據近日《華商報》報道,2010年9月,王先生為出國的女兒辦了一張中國工商銀行信用卡,並將5000元人民幣存入美元賬戶。出國前,王先生的女兒用這張卡在網上支付了500元機票錢,出國后一直沒用。然而,近來女兒回國,卻收到了工行信用卡欠款近4000元的短信通知。工行解釋稱,同一信用卡賬號下的美元賬戶和人民幣賬戶相對獨立,在人民幣賬戶有透支欠款的情況下,美元賬戶無法自由兌換后償還。
銀行有銀行的復雜規矩,這一點消費者可以理解。問題是,銀行也有把規矩跟消費者講清楚的義務,辦了信用卡該怎麼用、欠了款該怎麼還,盡管用戶使用手冊上這些規矩都有,但有些必要的注意事項尤其是可能對消費者不利的條款,銀行是有額外的提醒義務的,這一點法律上有明確規定。再說,非要等消費者欠款“一籮筐”了才通知人家,真的是疏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