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俊
9月5日上午,“陝西省安監局原局長楊達才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楊達才因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兩罪並罰獲刑14年。
從在事故現場不合時宜的“一笑”,成就“表哥”名聲,被當地紀委調查,到被証實存在嚴重違紀問題被免職,再到今日獲刑。一年來,“表哥”楊達才的命運變換,展現的恰是一個成功的網絡反腐路徑。鑒於此,有人將“表哥”的終獲刑,視為對於網絡監督的一次良好回應。但是,若無基於個案之上的制度性反思,“一次良好的回應”,終究難解反腐之困。
就案件審查而言,輿論的質疑並沒有隨著案件審判的結束而消除。如,檢方在列舉楊達才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証據時,只是將其銀行存款作為依據,並沒有涉及其他形式的財產,而對於其名表的來源及是否涉及貪腐問題外界仍無從知曉﹔再比如,“表哥”僅有的25萬元受賄,還是源於自供才被查實,由此聯想到其高達千萬的財產中,有一半以上來源不明,這之中是否存在某種偵查不力,同樣令人遐想。
近年來,類似的個案勝利,已經不少。然而,之於反腐,民意的期盼絕對不止於靠“意外”扳倒“表哥”、“房叔”。也就是說,當我們欣喜於網絡監督所展現的現實力量之時,對於個案中所暴露制度性漏洞的反思與糾偏,或才剛剛開始。
就在“表哥”甫一被查,就有大學生申請公開其工資收入,此一個體行動所追問的官員財產公示,再一次被“表哥”被查后的財產清單所証明﹔網絡監督雖已多有斬獲,但“公民在場”的監督格局以及舉報權利的保護,依然任重道遠。
“表哥”落馬肇始於“微笑”,但反腐從來是嚴肅之事。每一起個案的勝利都值得肯定,但於一次次大同小異的“官員落馬記”之后,反腐環境怎樣實現根本改良,依然是我們必須繼續求索的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