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聽眾向央廣新聞熱線反映,錦州市一家企業負責人申報2012年遼寧省勞動模范稱號時,相關材料需要古塔區安監局審批蓋章,但該安監局一位負責公章的副局長拒絕蓋章,並要求企業必須先交5萬塊錢“贊助費”后才能蓋章。(8月7日,《中國廣播網》)
蓋一個公章收費5萬,這不是小說裡杜撰的情節,而是在遼寧錦州上演的真實一幕。錦州市一家企業需要安監局蓋章,被該局負責公章的副局長公然索要5萬,否則,蓋章一事免談。
為什麼這位局長大人要收取這5萬塊錢呢?據舉報一方提供的錄音來看,企業之所以被卡的原因是從2006年監管這家企業開始,去企業檢查的人“連根煙都沒抽過”,所以早就萌生了“有法兒治你”的想法。這次恰恰是天賜良機,不出出胸中的惡氣,局長大人自然不干了。
況且,安監局的章對於整個申報過程有著決定性的因素,用副局長的話來說就是有“一票否決”權,10個公章中“其它部門蓋章都沒有用”,必須得有安監局的章才會生效。如此,“老賬”“新賬”就一起來算了,於是,就有了吳局長的“現在就要5萬塊錢,他要是不行,這章我不給蓋。”
當然,這只是從爆料人提供的材料看到的信息,具體如何還需雙方對質。面對記者的採訪,吳局長承認話確實是自己所說,但是他表示,“這裡面有情況,我們不是單純讓他那個啥,他上我這蓋章來,我們要他5萬塊錢,知道不。這種情況很復雜,不是我們要他5萬塊錢,是為了跟企業的法人聯系上,完了之后把企業的安全工作做了,他安全工作有好幾項沒做。”
這就讓人搞不懂了,如果企業存在違法、違規問題,作為監管部門完全有要求其整改的權利,這似乎沒有什麼復雜的。也許,吳局長確實有什麼“難言之隱”,不過無論如何,用要挾的方式來推進工作,都是說不通的。
所以,希望有關部門盡快將此事調查清楚,讓公眾看看這裡面究竟有多麼的復雜,無論誰是誰非,都要給公眾一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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