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源市一輛車牌號為“豫UD001警”的司法警車撞人后,后排座位上倆“領導”怕熱拒不下車救人,被數十名群眾圍堵。雙方僵持半個小時后,倆“領導”被圍觀者“請”出警車,其中一人下車后奪路而逃。(據8月6日《大河報》)
一邊是被撞騎電動車的女子躺在地上,一邊是車上兩位領導怕熱拒不下車救人而被群眾圍堵,這樣的場景令老百姓心寒。
中國傳統思想中有句不太合適的話語,“民不與官斗”。但這卻是中國百姓淳朴的表現。大部分情況下,群眾看到警車或領導的車都會主動讓路。但是在出現司法警車撞人的情況下,車上怕熱的兩位領導咋就不想想被撞的女子傷情如何,圍觀的群眾作何感想。
俗話說,取之於民,用之於民。而權力來自於民,就必須服務於民。先拋開司法警車撞人這事件,就是一般的車禍,你領導的車開過就應該有所作為,這才符合黨員干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因為黨員干部就應該始終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重要位置,設身處地的幫助老百姓解決實際困難。而這兩位領導的行為卻和“為民服務”四字“南轅北轍”。在其乘坐的司法警車撞人后,卻怕熱拒下車,引起的是民怨,暴露的是“官為重、民為輕”的“官本位”意識,這在黨員干部和群眾之間形成了無法溝通的隔閡。
受中國上千年的封建社會思想的影響,令群眾反感的“官本位”意識至今仍存在於少部分不合格的黨員干部身上。“官本位”意識中的“三六九等”,把群眾和官員分成了對立的人群,這也造成了是當今社會上扭曲的“仇官”思想。領導是人,群眾也是人,領導既然怕熱,被撞傷的女子豈不是“火上添油”?也許女子的傷情並不嚴重,這兩位領導下車以示關心或許就妥善處理了,因為警車司機在第一時間就給醫院撥打了電話。究其根本,“領導怕熱拒下車”就是“官本位”意識在作祟。
十八大后,轉變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贏得群眾好評后,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也如火如荼的開展,因為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黨的根本宗旨,群眾路線是黨的生命線和根本工作路線,就是要求黨員干部摒棄為人詬病的“官本位”意識,身懷愛民之心,用公仆之行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凝聚更多的正能量。而這兩位領導躲在車上“拒群眾於千裡之外”,恰恰與中央南轅北轍,於情於理於法,都甚為不妥,相關部門應盡快將懲處結果公之於眾以化民怨,切莫因“一顆耗子屎壞了一鍋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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