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下午2點多,邵陽市交警支隊直屬大隊,一輛豐田卡斯特客車駛來,駕駛員蔣重良是來交100元罰款的,他的車在7月6日因為違停被抄了牌。蔣重良被很多人圍觀,因為他的車牌號是“湘E00001”——邵陽市主要領導時常使用的座駕。(據7月27日中國經濟網)
邵陽市“1號車”作為領導時常使用的座駕違停遭罰款,不可否認這是改善作風的“好兆頭”。但是人們不清楚,這罰款到底是公款還是私款?
如若邵陽“1號車”繳納的罰款屬於公款,那麼這個罰款似乎是從左手放入右手,沒有多大意義。特別是對駕駛員來說,並起不到什麼警醒的作用,畢竟罰款不是自己的私款,繳納多少自己都不會“肉疼”。
而如果罰款是駕駛員的“私款”,那這似乎又有點不公平。畢竟駕駛員開車,聽從的是領導的指揮,領導讓停車,他又怎麼敢不停呢?按理說,領導用車,按領導的命令行事,違停后繳納罰款,應該是領導的“私款”才好。領導瞎指揮的責任,不能由司機代負。當然,如果是司機擅作主張違停,罰款才應當由司機負擔。邵陽“1號車”違停繳納罰款,罰款的來源應當向公眾說明。
而且,對於邵陽“1號車”的問題還不止這些。看新聞我們知道,邵陽市的“1號車”是一輛豐田卡斯特。筆者在易車網查詢,豐田卡斯特屬於客車,座位最少的17座車商家報價最低87萬,而商家報價最低的為69萬的29座柴油型車。不過,卡斯特可以改裝為12座車。筆者不清楚邵陽市的“1號車”到底是什麼型號,但起碼得知這輛車最低也是69萬的進口車。
但是,筆者不清楚市領導在市區視察工作,為啥非要用卡斯特客車呢?即使是改裝后的車,也有12座。而按照中央轉變作風“八項規定”的要求,檢查視察工作,要減少陪同,禁止層層陪同。不知道邵陽市的領導去視察工作,為啥非要乘坐改裝后至少也有12座的卡斯特客車。是陪同的人員過多,還是其貪圖卡斯特的舒適呢?因為卡斯特的舒適是眾多領導干部所青睞的。但是不管怎樣,這都說明邵陽市的領導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還存在不足,還只是停留在表面。
邵陽市“1號車”違停,不能罰款就結了。必須向公眾說明罰款到底是誰出,而且還要說明邵陽市領導在市區視察工作為什麼要乘坐豐田卡斯特客車。這涉及到其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到底是真落實還是真作秀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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