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有網帖稱:30日凌晨,一輛車牌號為甘E97666的豐田越野車與一輛出租車在蘭州市盤旋路附近發生剮蹭。越野車司乘人員自稱是“天水市委秘書長及政法人員”,並與出租車司機和乘客發生肢體沖突,導致出租車上乘客住院。此消息引發網友強烈關注。蘭州警方及天水市委表示,網傳“天水市委秘書長”在蘭州酒駕打人一事不屬實。(7月1日《新京報》)
兩輛汽車在行進過程中發生剮蹭,屬於一般交通事故,不是啥大不了的事情,隻需雙方分清責任大小,確認之后由保險公司負責理賠,如果非得用“戰爭”手段來比出高低,很不明智,也為法律所不容。
現實生活中,確有某些自認為有身份的人,習慣了以氣勢壓人,習慣了用拳頭說話,如此狂妄的一幕在這起事故中集中表現出來。從高檔車下來的人,不僅酒氣熏天,而且還聲稱自己乃天水市委秘書長及政法人員, 是“我爸是李剛”衍生的又一怪胎。
看到出租車司機被圍攻,乘車的秦先生實在看不下去了,隻因勸說幾句,便遭到對方的集體暴打,不得不住院接受治療。為了“維權”,出租車司機一呼百應,的哥的姐紛紛前來助陣,從而引發了現場圍觀,直到這時警方才出面處置,可見快速反應能力極為遲鈍、低下。
令人驚疑的是,這起簡單的民間糾紛,民間與官方竟然出現了兩個不同的版本,網帖稱打人者涉嫌酒駕,而且還是天水市委秘書長,而警方直至天水市委立馬回應,否認了醉酒駕車之說,並且對“天水市委秘書長” 在蘭州酒駕打人一事矢口予以否認。
按理說,警方及天水市委作出的回應,我們不應該產生懷疑,由此想起老百姓最常說的兩句話,一是“我們相信政府”,一是“政府會為我們做主”,對政府的公正與信賴溢於言表。然而,這次似乎是個例外,理由很簡單,打人者醉醺醺地從車上下來,有現場目擊者作証,相信不會有人故意栽贓誣陷,至於越野車司乘人員自稱是“天水市委秘書長及政法人員”,可信度也相當高,沒有說自己是公安局長,也沒有稱自己是市長,偏偏自稱市委秘書長及政法人員,細細品味這句話,可以判斷出,這些人中即便沒有真正的市委秘書長,至少也有這個官員的親友,有了這個大靠山,才會如此無禮狂妄。
要想澄清事實,還原真相,真正取信於民,其實並不難做到,既然官方認為打人者乘坐的是企業的車輛,沒有涉嫌酒駕,而且與市委秘書長無關,請拿出確鑿的証據來,必要時可以當面對質,也可以讓真正的天水市委秘書長出面,看看當時打人的究竟有沒有他,看看打人者跟秘書長究竟有無親戚、朋友關系,否則就是紅口白牙,讓政府形象掃地、公信力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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