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6月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強調,安全生產是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基本前提,是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抓手。各地區、各部門要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始終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警鐘長鳴,須臾不可鬆懈,在預防和治本上下更大功夫,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2013年6月6日人民網—人民日報)
近日,吉林寶源豐禽業有限公司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令人十分痛惜,教訓十分深刻,同時也給我們再次敲響了安全生產的警鐘。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專題研究部署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科學研判當前安全生產形勢,要求始終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警鐘長鳴,並提出五條工作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高度重視,對民生為本、以民為先的高度關切。安全生產關乎國計民生,疏忽不得,大意不得,麻痺不得。那麼,安全生產“警鐘長鳴”的要求,靠啥才能得到有效落實呢?
安全無小事,責任大於天。違規違法生產的發生,責任都在地方政府。因此,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必須強化各級各地各部門的責任落實。將安全生產作為考核干部、使用干部的重要方面,在安全問題上堅決實行“一票否決”、“一竿子到底”,讓每一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都能在思想上、行動上始終繃緊安全生產這個弦,警鐘長鳴,須臾不可鬆懈。要定期不定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不走過場、不搞形式,切實將責任落到實處。在此基礎上,要強化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設。對企業責任不落實、政府監管不到位、失職瀆職的,一律嚴格追究、嚴厲問責。抓住重大事故、典型案件,對責任人從嚴重處,決不手軟。以有效的問責機制,倒逼企業及政府的責任意識,提高政府執行力。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不是偶然,而是長期不依法依規而導致或造成的。因此,要想真正做到安全生產“警鐘長鳴”,就必須敬畏法律,增強法治精神。無論是企業生產行為,還是政府審批及監管行為,都必須一切以法律為准繩,不得有任何超越法律范圍的特殊和特權。要捍衛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對於一切違法違規行為和責任人,必須依法嚴懲,絕不能姑息遷就,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不得打和牌、搞包庇、徇私枉法。隻有鐵腕打擊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生產行為,依法嚴懲違法犯罪,才能起到警戒和震懾作用。反之,如果和稀泥,不嚴肅法紀、不彰顯法治,隻會助長一些人的違法違規行為,給安全生產埋下隱患。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群眾也最有發言權。企業安全生產做得怎麼樣,政府的安全檢查、安全監管抓得如何,老百姓心裡最清楚。因此,要真正堅持做到安全生產“警鐘長鳴”,必須充分相信群眾、依靠群眾、發動群眾,讓群眾參與到安全生產的監督中來,讓群眾說得上話,說話管用。一方面,要強化從業人員特別是高危行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提高全社會安全意識,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另一方面,要充分尊重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無論是企業招引落地,還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等,都要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充分保障群眾的話語權。定期不定期地邀請群眾代表、網友代表走進企業、走進部門,針對一些熱點問題,進行交流互動,幫助企業和部門排查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要將評判的標尺交給群眾,對於企業或地方政府的違法違規行為的問責和懲處,到不到位,也要看看群眾滿意不滿意。
當然,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的、復雜的系統工程。不是一兩次的安全大檢查就能完全排除隱患,也不是對一些安全生產違法違規人員的嚴肅問責,就能完全消弭安全事故。各級各地各部門,必須始終做到“警鐘長鳴”,並強化協調,發揮部門聯動作用,既堅持預防為主,更重視治本為上﹔既加強教育管理,更強化監督檢查和嚴厲問責,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實現常態化,才能真正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
(倪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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