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網絡舉報反映湖南衡陽市雁峰區副區長朱鬆泉的任職存在問題,記者1日從衡陽市委宣傳部了解到,衡陽市針對網絡舉報進行了核查,發現朱鬆泉在提拔調動中存在不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等問題,衡陽市已免去朱鬆泉副區長的職務。(6月1日新華網)
讀過此消息,又讓筆者聯想起近期網絡曝光的韓寒、徐韜、江中詠等“火箭干部”被免職的案件。這些“火箭干部”在媒體曝光后被迅速查處,凸現了處罰力度大、追究時間快,也凸現了媒體監督威力,更彰顯了我們黨打擊腐敗行為的堅強決心。但是,還存在美中不足,在於隻完成了對“火箭干部”的免職,更多火箭提拔內幕還沒有查清,違規升遷的指使者和操作者應負連帶擔責還沒有徹查和處理。
“火箭干部”能夠得到火箭提拔,除了其自身運作外,關鍵還在於有其為官之父母或親戚的人脈關系和運作,在於有其主管領導和考察人員的“鼎力相助”。從我們查處的“火箭干部”案例會發現,這些火箭提拔的干部都是“官二代”,普通百姓的子女卻沒有這樣的人緣、機緣。
現實中,官員火箭提拔問責力度嚴重不足,責任追究往往到直接責任人便止步,其為官之父母或親戚、主管領導和考察人員的違紀成本很低,因此,有人以“破格”為借口不惜違紀違法,從中作祟,拔苗助長選拔使用干部。
因此,要遏制官員火箭提拔,不能隻止於查處當事人,更應該查清楚“誰推薦的”、“誰提拔的”、“誰考察(考核)的”、“誰審計的”等等,並追究其責任。在處理“火箭干部”的同時,必須讓官員違規升遷的指使者和操作者受到嚴厲查處。隻有破格提拔干部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嚴格程序,增強透明度,隻有讓違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濫用權力違規使用干部的領導真正受到嚴厲追責,選拔使用年輕干部才能破格而不出格,才能選拔出德才兼備的年輕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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