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者按 當今社會,誠信缺失的危機在蔓延。牛羊肉可以假冒、建筑鋼筋可以瘦身、各種証書可以購買、學位論文可以代寫,甚至,某些政府官員的話都不可信……凡此種種,讓人不禁要問,我們的社會怎麼了?其實,我們從來不缺乏道德的號召,也常常宣傳誠信的典范,可社會現實往往給我們提供令人驚詫的反面教材。
如何重建誠信?前不久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於實施《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任務分工的通知提出,建立統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征信業管理條例》也在最近開始實施。
可以說,我國的誠信建設正在從道德號召邁向制度保障的新階段。誰是社會誠信建設的主體?制度化誠信建設該怎樣推進?本期專題報道將與您一起探討。
政府是誠信建設第一責任者
誠信缺失,已成為當今社會亟待解決的問題。在舉國上下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實現“中國夢”而滿懷激情不懈努力的時候,加強社會誠信建設、重拾誠信傳統美德,成為人們最熱切的期盼。誠信建設人人有責,政府應是誠信建設的第一責任者和第一推動力。
誠信建設,政府應該率先垂范。恪守誠信、一諾千金是政府行政的基本前提,言必信,行必果,政府才有公信力和執行力。如果政府部門或政府官員不講誠信,說話不算數,或不能兌現向群眾作出的承諾,不僅會損害政府的權威,而且會失去人民群眾的信任。正所謂:“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我們不無憂慮地看到,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門或政府官員的確存在誠信問題:統計數字造假,執行政策打折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文過飾非,吹牛拍馬﹔欺上瞞下,陽奉陰違。
今年4月中旬,半月談社情民意調查中心開展了主題為“誠信空氣,質量如何”的網絡問卷調查,參與調查者認為誠信“有問題”的社會主體中,政府部門也赫然在列。這一信息給政府行為敲響了警鐘。
政府部門必須加快自身誠信建設,否則,政府的行政行為就會因受到質疑而難以施行。隻有誠實守信的政府,才能獲得群眾的信任﹔隻有誠實守信的政府,才能真正推動各項事業向前發展。
怎樣建設誠信政府?一個大前提是要建設法制政府。法制是硬約束,而道德是軟約束。試想,如果硬約束都管不住的話,還能指望軟約束嗎?近日,山東某縣級市為應付上級對違法用地的大檢查,將一塊違法佔地約500畝的廢舊鋼材市場進行“復耕”。
轄區的街道辦事處干部,調用人力物力運來黃土,再把這些黃土蓋在市場內已建成的柏油路面和水泥路面上,美其名曰:復耕。當地百姓詰問:“這不是弄虛作假麼,政府也真干得出來?”
由此可見,基層政府的行政行為如果違法違規在先,也就難免弄虛作假在后。法律都管不住嘛,遑論誠信?必先守法,方能守信。政府守信,才能帶動百姓守信。
誠信建設,政府應該盡職盡責。政府是社會的管理者,是社會秩序的維護者,是良好社會道德風尚的促進者。推進精神文明建設,形成良好社會風尚,是政府職責所在。政府有義務引導公民講誠信,有責任為商業及社會交往活動建立誠信規范。
近些年來,社會誠信缺失,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政府部門在精神文明建設上“一手軟”、在構建誠信制度上少作為,恐怕是個重要原因。這些年,在大力推進經濟建設的同時,與精神文明建設有關的誠信建設明顯滯后。經濟實體、公民個人的征信制度不健全,信用信息不共享,監管機制不到位,這些又給不誠信行為留下了體制的漏洞,使誠信缺失現象泛濫,侵害社會機體。政府在推進社會誠信建設方面,必須盡快補位。
誠信建設的特點也決定了政府必須充當主角。誠信,既是一種美德,也是現代文明的重要內容。美德的形成、文明的塑造,是政府推動下全社會共同努力、積極作為的結果。建設誠信社會,不可能“無為而至”。而能夠引導全民參與的,就是政府。政府通過法律法規,建立獎懲機制,通過宣傳倡導凝聚全社會共識、團結全社會力量,才能有效推動全社會的誠信建設。
誠信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誠信主體涉及個人、企業、政府等各個方面,誠信建設涵蓋體制機制、硬件軟件等不同領域,隻有政府才有能力以其行政資源,動員全社會,引導全社會,促進全社會,協調各種力量推進誠信建設。沒有政府的倡導、干預和促進,社會誠信體系難以自發形成。
我們必須建立起有效完善的失信行為處罰機制。現實生活中,信用缺失與失信成本過低大有關系。因此,各級政府還應加大對失信行為的追責與懲罰,使不講誠信者付出相應的代價。
誠信建設,政府還應做好宣傳。各級政府部門應在全社會倡導誠實守信的文明風尚。制度和追責是硬約束,誠信建設還需要良好的社會軟環境,需要良好的輿論氛圍。政府部門要通過宣傳和教育,讓誠信觀念深入人心,形成“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的社會風尚,使全社會自覺地將誠信作為人際交往、商業經營、政府行政的基本規則。(記者 周甲祿 沈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