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就任廣東揭陽揭東縣副縣長的江中詠,被質疑“簡歷空白”“子承父職”。揭陽市委組織部昨天下午公布了江中詠的履歷,昨晚又通報了調查處理情況,撤銷江中詠揭東縣副縣長、揭東區副區長的任命決定,由揭東區按辦事員職務重新安排工作。揭陽市委決定對江中詠任職違規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據5月11日京華時報)
江中詠由副縣長一下子被降到了辦事員,揭陽市似乎是在表明,處理揭東縣“子承父職”事件是動了真格,要“新帳”“舊賬”一起算。但是,筆者認為,對於“子承父職”這干部人事任命的“新賬”、“舊賬”,必須要徹底翻透厘清。
第一,調查此次事件,不能隻由揭陽市自查。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揭東縣副縣長的職務應該由揭陽市管理。江中詠被提拔任命為揭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中間必須要經過揭陽市委組織部的考察,經過揭陽市委常委會的推薦,才能被提名為揭東縣副縣長的候選人。可見在江中詠的提拔任用過程中,揭陽市委、揭陽市委組織部都是有責任的。所以調查此次違規任命,不能由揭陽市自查,必須要由上一級的部門來調查。
第二,調查此次事件,必須處理相關責任人。一系列的違規任命,這不是偶爾的違規,背后必然會有一隻“黑手”在推動。調查不僅要調查出這隻“黑手”,還要調查出這隻“黑手”都向哪個方向使了勁,又有誰在“黑手”的推動下,充當了違規任命的“執行者”、“代言人”。
第三,處理違規任命,必須清還既得利益。對於江中詠的一系列違規任命,江中詠不僅得到了職務上的提升,也得到了待遇上的提高。所以,處理這次違規任命,不僅要從政治上讓其一下子從副縣長回到辦事員,還必須從經濟待遇上把其在違規任命中已經多得的相應待遇清還,也就是多吃的必須要讓其吐出來。
第四,處理違規任命,違規者必須承擔損失。這一系列的違規任命,勢必會損害黨和政府的利益,給黨政工作帶來損失,特別是會讓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面前失去信任,這嚴重損害了黨的執政根基。這些損失不能由黨和政府埋單。所以,要想彌補這些損失,必須對違紀者進行嚴懲,以挽回群眾的信任。
最后,對於揭陽市揭東縣27歲副縣長“子承父職”事件的調查處理,必須舊賬翻透新賬厘清,公眾還將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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