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業大學原校長張曉琪懺悔說:“我認識到了人情往來中藏著許多陷阱,稍有不慎,就會跌入犯罪深淵。”(5月7日《檢察日報》)
據介紹,張曉琪在擔任株洲工學院院長、黨委書記,湖南工業大學(籌)校務委員主任、湖南工業大學校長期間,單獨或伙同其妻王菊桂或通過其女兒,先后139次收受12個單位或個人賄賂共計540余萬元,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人情是人之常情,是人與人之間的感情。可現實中,我們卻有不少官員在人情交往中翻了船。透過被查處的官員腐敗案例我們會發現,很大一部分貪官都后悔交了不該交的朋友,都認識到“不少商人正是打著‘人情往來’這張牌,利用傳統節日和紅白喜事的機會向領導干部賄送禮金”,從而給官員戴上“緊箍咒”,讓收受好處的官員走上犯罪的道路。如,河南省永城職業學院原黨委書記、院長劉全,新疆伊寧市原市委書記焦寶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商局原副局長李建軍,住建部司副司長劉宇昕等等,都被“人情往來”中的金錢蒙住了眼睛,最后被繩之以法。也難怪張曉琪會懺悔說:“人情往來中藏著許多陷阱”。
其實,講人情沒有錯,錯就錯在失去了原則,錯在利用人情交往收錢。要知道,人情一旦沾上銅臭就會變味,人情一旦用於交換就會變質,人情一旦用於謀利就會變色。每位官員都要好好想一想,為什麼會有如此多商人爭著和你交朋友、和你稱兄道弟、和你攀親戚?這裡面有不少的人是眼盯著你手中的權力,是看著你這隻“潛力股”,是居心叵測的,是要在你身上小投資賺大錢走的。殊不知,這樣的人情交往是不正常的,隻不過是打著人情的幌子埋下的定時炸彈。
試想,如果張曉琪不是領導而是個無權無職的一般干部,還會有12個單位或個人向他“捐款”540余萬元?很明顯,這些送錢的單位或個人看中的是張曉琪手中的權力,而不是張曉琪這個人。
因此,官員必須牢記習總書記“千萬不要既想當官又想發財”的教誨,要做到“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要秉公用權,千萬別搞權錢交易,要放亮眼睛,慎交朋友,千萬別被金錢迷住了雙眼,要警惕不法商人用“人情往來”給你布下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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