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是一種形象的說法,是指親屬移居國外的官員。時下,公眾對“裸官”現象的關注度已越來越高。近日,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的在線調查顯示,59.7%的受訪者坦言自己身邊就有“裸官”,有84.8%的受訪者表示,相對於普通官員,對“裸官”的信任度要低,有88.7%的人認同“裸官”不得擔任“一把手”。
其實,在經濟全球化和世界一體化的今天,海外移民並不少見,領導干部的家屬理所當然也有這樣的權利。那麼,“裸官”為何如此受關注,公眾為何又如此不信任“裸官”呢?因為,在公眾看來,“裸官”更容易和貪腐行為相關聯。正如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吳丹紅所講,“裸官”未必是貪官,但“裸官”更容易成為貪官。據《人民日報》相關報道,我國自1992年到2007年6月底,外逃省部級干部87人,廳局級干部2240人,處級干部19590人,共侵吞、攜帶出境資金一萬億元以上。這些外逃的貪官幾乎都是“裸官”!由此可見,公眾有這樣的擔憂和質疑不無道理。
對於“裸官”現象,國家關注已久。早在1997年,中央辦公廳與國務院辦公廳就聯合印發了《關於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明確把配偶、子女出國、境外定居的情況,作為領導干部應當報告的事項之一。全國各地也出台了相應的規章制度,把監管“裸官”作為預防腐敗的工作重點。今年初,王岐山在中紀委二次全會上也明確要求,要“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的管理和監督”。然而,由於“裸官”的家屬均已移居國外,“裸官”貪腐起來沒有后顧之憂,一有風吹草動,立馬“遠走高飛”。“裸官”貪腐既跑得了“和尚”,也跑得了“廟”,監管起來十分困難。
有道是,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要有效監管“裸官”,防止其貪腐,必須主動出擊。通過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體系,使私底下的“裸官”,變為明地裡“官裸”。“官裸”裸什麼、怎麼裸?“裸權力”,公開每名官員的職權職責,明確哪些事兒該管,哪些事兒不該管,有了事兒該怎麼管,讓每一分權力的運行公開化、民主化。“裸財產”,公開每名官員及親屬的收入狀況,財產狀況,讓官員的每一分錢說得清來龍去脈。“裸行蹤”,嚴控每名官員的公務行為,嚴格監督每名官員8小時之外的行為,讓官員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在法律制度的約束之下,在社會公眾的監督之下。簡言之就是把為官的方方面面置於陽光之下,置於民主法治之下,置於群眾監督之下。
當“官裸”成為制度、成為共識、成為習慣,自然也就沒有那麼多的“裸官”,而“裸官”們自然也沒有那麼多的機會“撈足了”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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