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中央出台了八項規定后,高檔餐廳的公款吃喝也少了。近日記者暗訪了北京幾處分別位於公園、古寺和胡同裡的就餐場所,發現這裡有公車的身影,而且就餐價格高——人均1680元,最高6000元一位,平均一頓至少要吃兩、三萬元。一名服務員表示,他們接待的領導很多,都是司長這類人,八項規定對他們沒有什麼影響。(據4月14日《京華時報》)
其實將公款吃喝轉入“地下”不止發生在首都北京及司長這類人身上,其他地方一些主要領導干部也同樣存在著這種情況。比如,前段時間媒體曝光的某國有企業把國企食堂“變身”為“堪比五星級飯店的內部餐廳”、“把茅台酒倒進礦泉水瓶”以宴請當地官員。現實中,許多地方都把公款吃喝玩樂移到了郊區的“農家樂”等場所。因為那裡不僅隱蔽,很少有記者或紀檢人員光顧,而且是吃喝玩樂“一條龍”式的服務,吃喝玩樂起來一點也不比大酒店遜色。
由此可見,面對中央出台的八項規定,一些官員總是陽奉陰違,總喜歡大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那一套,總愛玩“貓捉老鼠”的游戲,總想變著戲法公款吃喝玩樂,總想從中撈取些好處,總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對於這些陽奉陰違、頂風違紀的官員,不管他們出於什麼樣的目的去吃喝玩樂,不管是由對方付錢還是由單位報銷,都應當嚴肅查處。因為天下並沒有免費的宴席,因為他們手中擁有一定的權力,因為吃了喝了人家的嘴軟,玩了拿了人家的手軟,嘴軟手軟了就得替人家辦事,替人家辦事就會沒了原則和規矩,沒了原則和規矩就會辦糊涂事辦違法亂紀的事。這樣就會嚴重損害人民的利益,嚴重敗壞黨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須花大力氣下硬功夫認真加以整治。
但整治公款吃喝轉入“地下”這種情況需要更大的智慧、決心、勇氣和毅力。自去年年底以來,中央以及各級各部門各單位都在抓干部作風建設,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可如今一些地方將公款吃喝玩樂轉入了“地下”,人家在暗處,在時刻提防著紀檢、監察人員、記者或陌生人,而紀檢、監察人員或記者又在明處,甚至由於地理位置比較偏僻,紀檢、監察人員或記者嫌路遠而不想去查處去曝光。為了把中央出台的八項規定落在實處,為了切實轉變干部作風,這就需要各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干部以更大的決心和毅力,需要斗智斗勇,需要講究方式方法,去治理轉入“地下”的公款吃喝問題。
一方面,紀檢、監察人員不僅要將高檔酒店列為監督檢查的范圍,還要將單位食堂、中小酒店、會所、“農家樂”、旅游景點等列為監督檢查的重點范圍。要加大監督檢查的力度,重點監督機關單位領導干部、重要工作崗位工作人員等八小時內外都在做什麼,尤其要在八小時之外主動深入到單位食堂、中小酒店、會所、“農家樂”、旅游景點等處認真檢查有沒有干部公款吃喝玩樂等問題。要充分發動新聞媒體、群眾等人的廣泛參與,並制定切實可行的獎勵措施,讓他們積極檢舉揭發或提供線索,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公款吃喝玩樂的干部——不僅要讓他們自掏腰包支付吃喝玩樂費,還要給予他們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另一方面,紀檢、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將每個部門、國有企事業單位的經費開支情況列為監督檢查、審計的重點,加強經費預算決算管理,嚴格控制和審計每項開支,並將每筆收支情況及時對外公布。其實這才是最根本最有效最有力遏止“三公”消費泛濫的途徑。否則,即使紀檢、監察人員天天跟著領導干部的屁股后面轉,記者每天去曝光,也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因為現在的領導干部都很聰明,他們膽子都很大,他們總想以身試法,他們總會變著戲法去公款吃喝玩樂。再說,隻要領導喜歡去某個地方消費,這些地方的老板及店員都會袒護他們,都會為他們打掩護。另外,紀檢、監察人員或記者畢竟有限,他們還有其他事情需要去做,總不能天天跟在領導干部的屁股后面監督他們的一言一行。
總之,公款吃喝轉入“地下”考驗著監管部門治理的智慧、決心和毅力,需要斗智斗勇,需要講究方式方法,需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否則,落實中央出台的八項規定就是一句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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