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杭州一次“三公浪費的治理”主題會議中獲悉,目前中國公車數量超過400萬輛,公車消費超過4000億元,但僅三分之一用於公務活動。有關專家建議,讓所有公車挂上醒目的特殊牌照,區別私車牌照。(3月28日中國新聞社)
專家提出的區別公車的標識有不少建議,如:“應該讓所有公車挂上特殊的牌照,最好用五星紅旗的顏色和形狀與私車牌照作特別的區分”﹔如:“公車的牌照改為紅底黃字(國旗元素),接受納稅人的監督”﹔有還的提出:車頂上安置“省部級公車”、“地市級公車”、“縣市級公車”等特殊的標識接受公眾監督。誠然,這些標識從外表上是可以區分,但是外表畢竟是標,未必能治本。
車有公、私車之分,但是行駛的道路沒有公私之分,車去哪裡?是公是私?一般的人根本就不清楚,為私說成是辦公﹔接送小孩可以說捎帶﹔私出旅游可以說成是考察﹔隻要想辦私事不缺借口。誰來論証,怎麼去鑒別?退一步來說,縱然就是辦私事,公車不停在辦事地點,叫司機接送,或把車停在別處,有誰能知道這車究竟是為公還是為私?
真正來說,公車能夠私用問題在於配車的范圍太廣,用車的自量權太大,下至鄉官甚至有的股長都配車,這麼多的人用公車,而且基本上是專用。車多,濫用的現象就多,即使是外表上用之用哪去區別,要防止公車私用也難。縱然就是被人捉現場,也是極少數運氣不好者。
其實,不少官員不配公車也行,上班近距離可以騎自行車,遠一點可以坐公交,加之公差又有補貼,為何就一定要配公車?退一步來說,自己購車也行,不少普通百姓都購得起,難道官員就購不起?隻能說公車更方便,有公車用何必自己花那個錢。
解決公車私用不能眼睛總是盯著車的外表,在標識上做文章,而在於抓源頭,最大限度的減少公車數量,做到車盡其用,沒有為私的可能。假如按照規定配車,“一個蘿卜一個坑”,不能配車的單位一律不配,能幾個人合一輛車的決不單配,減少私用的空間,即使是想公車私用也用不了。如像:有千萬人口的韓國首爾,全市也隻有四輛公車,還能公車私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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