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中央出台八項規定和提出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要求后,胡吃海喝、酒桌拍板的歪風有所改觀。在各級機關單位中,官員“白天圍著飯桌轉,晚上圍著酒桌轉”“上班約來約去,下班干來干去”之類的“庸懶奢”不良風氣確實大為收斂。
然而,記者通過走訪基層干部發現,要管住公款吃喝相對容易,但要根除長期形成的“酒桌辦事”風氣的積弊,絕非朝夕之功。很多干部的真實心態都是:“酒癮”好戒,“心癮”難除。
記者聽到最多的說法就是通過喝酒吃飯拉近關系,交流感情,是古來有之的習俗。在“傳統習慣”的框架下,吃請仿佛就是最正常不過的禮尚往來。很多干部似乎已經習慣了“酒桌辦事”,不管是求人辦事還是替人辦事,都難以離開酒桌。
採訪中一位縣處級干部告訴記者,“酒桌辦事”之所以難以禁絕,是因為這已成為一種隱蔽性很強的“潛規則”,而且非常有實效。“機關干部有幾個是真正的貪杯好酒之徒?隻能說醉翁之意不在酒,通過推杯換盞拉近關系,揣度對方,進而提出在正規場合、意識清醒狀態下不好說、不能說、不便說的訴求﹔很多時候酒到位也意味著關系到位,逞酒拍板,甚至突破規定,酒桌上的豪氣很可能變為一鼓作氣辦成事。”
所謂“酒桌效率”也是“酒桌辦事”成風的主要因素。一位廳級干部說,政府部門很多事情實際上就是協調的事,不少事情辦與不辦、快辦慢辦都沒有明確的規則,酒就成為“潤滑劑”,甲單位要請乙單位辦事、配合,往往最“高效”的方式就是行政首長出面請對方首長或班子喝頓酒,大多數事在酒醒后就已辦得,久而久之,“酒桌辦事”實際上成為一種“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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