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共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據1月23日《人民日報》)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就是對公權、特權等一切權力進行“圈養”。世間沒有不受約束的自由,也不存在不受監管的權力。失去監管,勢必滋生腐敗。“圈養權力”抓住了反腐倡廉的關鍵所在,切中了作風建設的要害部位,對接了廣大民眾的關注期盼,必須長期抓、常態抓。
“圈養權力”應當時常修繕制度“樊籬”。時代在發展,腐敗在翻新。無論是長線投資的期權腐敗、異子而仕的置換腐敗,還是送字作畫的高雅腐敗、認爹喊媽的攀親腐敗,都極具多樣性、隱藏性和智能性、反偵性,給反腐敗工作帶來了巨大挑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腐敗在翻新,制度就必須升級。應針對腐敗行為的變化、腐敗鏈條的延伸、腐敗領域的拓展,及時更新反腐的軟件、修繕監管的樊籬,既要防止權力出“紅牆”,更要杜絕“圈毀獸出”禍害百姓。
“圈養權力”應當時常敲打提醒“門衛”。虎盹蠅飛,貓睡鼠走。無數的教訓告訴我們,有制度不執行比沒有制度危害更大。不少腐敗分子是由於疏於監管致使養癰為患,有些腐敗行為是因為內賊偷腥出現監守自盜。“打鐵還需自身硬”,既然是“圈養”,就應完善“守圈人”的工作制度,加強對“養護人”的監督管理,嚴明對“看門人”的紀律要求,既要防止“門衛”的瀆職失職,更當嚴懲“守衛”的監守自盜。
“圈養權力”可能會讓公權者用權不自由、感覺不舒服,但卻可讓群眾舒心、還政治清明,須臾偏不得、鬆不得、廢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