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海南省委常委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從8個方面設置了20條“高壓線”,改進黨風政風會風文風。其中一則公務接待“禁酒令”尤為引人關注。根據規定,今后海南省內公務接待要按標准定點接待,不喝酒,不贈送禮品或土特產,不上高檔菜肴,嚴禁上野味。(據1月14日人民日報)
近年來,海南各地市縣一級黨委政府推行過公務員“禁酒令”,如海南省保亭縣去年5月起嚴禁全縣機關干部工作日午間喝酒。但是,在全省范圍內推行公務接待“禁酒令”,這還是第一次。全省統一要求公務接待“禁酒令”,彰顯了海南改進工作作風的決心和信心,可以看著是貫徹落實中央政治局“八項規定”的硬著子。其實,過去也早就有了工作日中午不得飲酒的所謂“禁酒令”,只是像海南這樣,要求所有的公務接待都執行“禁酒令”在全國還是首創。這樣的硬著子,要想真正得到落實,還必須有“硬作為”。
執行要全員覆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沒有特例。應該說,過去各級各地也曾出台過諸如“禁酒令”等禁令要求,但是,為何效果不明顯?一個重要的原因,還是因為執行落實沒有做到全員覆蓋、全部到邊到底,一些干部,包括部分領導干部游離於了制度規定、禁令要求之外。像海南這樣,全省范圍推行公務接待“禁酒令”,看起來好像有點不近人情,有點“一刀切”的嫌疑。但是,既然是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提升干部形象的好事,就必須堅決執行、全員覆蓋,任何人不能講特殊、耍特權。
領導要帶頭推辭。群眾看黨員,黨員看干部,下級看上級。領導帶頭,萬事不愁。在公務接待工作中,基層干部認為,有時不拿酒招待上級領導,顯得好像不大尊重、不夠熱情。因此,公務接待要杜絕飲酒首先要領導帶頭,才能逐漸養成良好風氣。“禁酒令”能不能真正得到落實,關鍵還要看領導干部,尤其是上級領導干部的表現和作為,對於基層或下級的“盛情款待”、“熱情服務”,要敢於說“不”,帶頭推辭。 令行禁止,關鍵在於領導以身作則,讓下級有效執行,這才是執政黨的風范。否則,半推半就,或來者不拒,缺少堅決的態度,將“禁酒令”當玩笑,就失去了公信力。
監督要及時跟進。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監督是最佳的消毒液。“禁酒令”難禁,說到底,還是領導的權力、權威在發揮著“作用”,或者說有關的監督措施沒有及時跟進、有效落實。酒能亂性,更會誤事。其實,喝酒影響工作,臉紅紅的、滿身酒氣,不僅判斷力下降,不能准確決策,個人形象也大打折扣。但是,在過去,官員喝酒,總會有這樣那樣的借口,要麼是陪客商,要麼是陪上級。而在各種借口面前,監督似乎成了“雞肋”。或者說,“禁酒令”成了領導們的自說自話,至於到底有沒有禁,禁的情況如何,隻有天知道。有鑒於此,必須大力加強監督,特別要利用媒體、網絡等渠道進行監督,將“禁酒令”置於全社會監督之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確保“禁酒令”有效實施。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海南出台省一級的公務接待“禁酒令”是呼應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有關從嚴治黨、整治脫離群眾作風的舉措,有助於推動中央八項規定在地方的落實。但是,“禁酒令”這一“硬著子”需要的是“硬作為”、“強推行”,並且對於違規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必須嚴肅問責,絕不能打和牌,從而倒逼各級各地官員規范行為、廉潔從政。否則,“禁酒令”就有可能變成一紙空文。